(1)屋面应设置坡度,且坡度不应小于2%; (2)屋面设计应进行排水计算,天沟、檐沟断面及雨水立管管径、数量应通过计算合理确定;
(3)装配式屋面应进行抗风揭设计,各构造层均应采取相应的固定措施;
(4)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屋面应采取防止冰雪融坠的安全措施;
(5)坡度大于45°的瓦屋面,以及强风多发或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的瓦屋面,应采取防止瓦材滑落、风揭的措施;
(6)种植屋面应满足种植荷载及耐根穿刺的构造要求; (7)上人屋面应满足人员活动荷载,临空处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8)屋面应方便维修、检修,大型公共建筑的屋面应设置检修口或检修通道。
1) 装修设计的规定
(1)室内外装修不应影响建筑物结构的安全性。当既有建筑改造时,应进行可靠 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加固。
(2)装修工程应根据使用功能等要求,采用节能、环保型装修材料,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 的相关规定。
2) 室内装修设计的规定
(1)室内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得影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2)既有建筑重新装修时,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设备管线系统,且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室内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 的相关要求。
外墙装修材料或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必须安全牢固。
(1)不得减少共用部分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增加疏散距离。 (2)不得占用或拆改共用部分的门厅、走廊和楼梯间。
(3)不得影响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降低安全疏散能力。
(4)不得擅自改变共用部分配电箱、弱电设备箱、给水排水、暖通、燃气管道等设施位置和规格。
(5)不得拆除室内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且更换的防护设施不得降低安全防护的要求。
(6)不得采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材料,宜采用绿色环保的材料。
(7)不得封堵、扩大、缩小外墙窗户或增加外墙窗户、洞口。
(8)不应降低建筑设计对住宅光环境、声环境、热环境和空气环境的质量要求。
(1)围合空间,遮挡需隐蔽的构件、设备。
(2)可做成多种造型的吊顶,配合饰物、灯光,构成具有一定功能及艺术要求的空间效果。
(3)结合设备末端、功能构件及材料达到一定的防火、隔声的设计要求。
(1)吊杆长度超过1.5m时,应设置反支撑或钢制转换层,增加吊顶的稳定性。
(2)吊点距主龙骨端部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3)龙骨在短向跨度上应根据材质适当起拱。
(4)大面积吊顶或在吊顶应力集中处应设置分缝,留缝处龙骨和面层均应断开,以防止吊顶开裂。
(5)石膏板等面层抹灰类吊顶,板缝须进行防开裂处理。
(6)为解决振动传声问题,应在吊杆与结构连接之间、四周墙之间设置弹性阻尼材料,减少或隔绝振动传声。
(7)对演出性厅堂和会议室等有音质要求的室内,吊顶应采用吸声扩散处理。
(8)大量管道和电气线路均安装在吊顶内部;吊顶材料和构造设计根据规范要求,应考虑防火、防潮、防水处理。
(9)抹灰吊顶应设检修人孔及通风口,高大厅堂和管线较多的吊顶内,应留有检修空间,并根据需要设走道板。
(10)重型灯具、电扇、风道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1)外墙装饰构造设计
(1)外墙饰面砖应进行专项设计,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 外墙饰面砖的品种、规格、颜色、图案和主要技术性能。
② 找平层、粘结层、填缝等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技术性能。 ③ 外墙饰面砖的排列方式、分格和图案。
(2)外墙饰面砖粘贴应设置伸缩缝。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6m,宽度宜为20mm。 伸缩缝应采用耐候密封胶嵌缝。
(3)外墙饰面砖接缝的宽度不应小于5mm, 缝深不宜大于3mm,也可为平缝。
(4)窗台、檐口、装饰线等墙面凹凸部位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构造。
(5)点挂外墙板采用开放式构造时,建筑墙面基层应进行防水处理,或在面板与基层之间设置防水构造。
(6)点挂外墙板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锚固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应通过现场拉拔试验进行验证。
(7)点挂外墙板系统不得影响基层墙体防水、保温性能。
2)墙体裱糊工程
(1)裱糊工程包括壁纸、壁布等,其规格、图案、颜色和燃烧性能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壁纸、壁布一般以抹灰墙、石膏板墙、阻燃型胶合板墙面为基层,要求基层具有一定强度、表面平整、干燥、光洁、无浮尘、无裂缝,
其中金属壁纸对平整度要求较高, 一般基层为打底处理过的石膏板和胶合板。
(3)旧墙面裱糊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4)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8%;木材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12%。
3)织物软包工程
(1)织物软包墙面分为:无吸声层织物软包墙面、有吸声层织物软包墙面。
(2)软包墙面的构造基本上可分为龙骨结构层、结构基层、软包基层、面层(饰 面层)。
(3)软包面层、内衬及边框的材质、颜色、图案、燃烧性能等级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饰面板工程
(1)饰面板木龙骨、木饰面板和塑料饰面板的燃烧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涂饰工程
(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3)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4)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1) 地面由面层、结合层和基层组成。
2) 面层分为整体面层、板块面层和木竹面层。
① 整体面层包括: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水泥钢(铁) 屑面层、防油渗面层、不发火(防爆的)面层等。
② 板块面层包括:砖面层(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
预制板块面层(水泥混凝土板块、水磨石板块面层)、料石面层 (条石、块石面层)、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地毯面层等。
③ 木竹面层包括:实木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条材面层)、竹地板面层等。
3) 基层包括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
4) 常用垫层有灰土垫层、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三合土垫层、炉渣垫层、水泥混凝土垫层等。
变形缝包括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缝,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形缝应按设缝的性质和条件设计,使其在产生位移或变形时不受阻,且不破坏建筑物。
(2)根据建筑使用要求,变形缝应分别采取防水、防火、保温、隔声、防老化、防腐蚀、防虫害和防脱落等构造措施。
(3)变形缝不应穿过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等用水的房间,也不应穿过配电间等严禁有漏水的间。
1)按照建筑物变形缝装置的使用部位分类 (1)楼地面变形缝。 (2)内墙、顶棚吊顶变形缝。 (3)外墙变形缝。 (4)屋面变形缝。
2)按照变形缝两侧结构特点分类
(1)平面型:变形缝两侧的安装结构面在同一平面上。 (2)转角型:变形缝两侧的安装结构面是互相垂直的。
3)按照变形缝装置使用特点分类
(1)普通型:除下列各种特殊类型外均归为普通型。
(2)防滑型:金属中心板表面带有防滑凹槽。适用缝宽为50~200mm。可用于有防滑要求的楼地面。
(3)承重型:适用缝宽为30~350mm。选用时应注明所承受的荷载,厂家据此制作。
(4)抗震型:变形量大,接缝平整,隐蔽性好。适用缝宽为50~500mm。可用于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及有较高变形要求的部位。
(5)封缝型:双重密封,抗风防水,变形量大。适用缝宽为50~300mm。可用于外墙及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外墙部位。
(1)工程设计人员根据项目设计中变形缝所在部位确定选用类型;根据设计缝宽确定选用规格,确定伸缩量;最后根据装饰效果、连接方式确定选用型号。
(2)根据防火要求选配阻火带,并在项目设计中注明。 (3)对防水要求较高的楼地面除可设置止水带外,还可以选用在铝合金基座上装有止水胶条的产品。
(4)对防止噪声要求较高的楼地面,可以选用带有橡胶嵌条的产品。
(5)为保持整齐美观,在同一项工程中,内墙与顶棚应尽量选用同一产品。地面与墙面应选用宽度相同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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