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百官之首,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
御史大夫:副丞相,执掌权臣奏章,下达皇帝诏命,监督百官,
太尉:负责全国军务
丞相下设诸卿,负责具体事物,为职能部门
秦
“中朝”,皇帝亲信近臣组成,对重要政事先行决策
“外朝”,丞相、御史大夫组成,负责执行
汉武帝
魏晋南北朝时期萌芽
设中书省(草拟)、门下省(审核)以及尚书省(执行)
三省相互牵制监督,削弱相权,保证皇权独尊
三省六部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此后历朝历代均沿袭此制
隋唐
设立中书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之权
增设参知政事、枢密院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
宋
中书省长官行使宰相职权
元后期,宰相权势越来越大,乃至于左右帝位继承
元
明太祖朱元璋裁撤中书省和宰相,以六部分理国家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
明朝内阁为皇帝处理国政的辅助机构,并非法定的行政或决策机构
明
雍正设立军机处,每日接受皇帝召见,跪受笔录
君主专制发展至顶峰
清
中央:御史大夫
地方:监御史
中央:御史大夫
地方:十三州部刺史
唐代御史台
宋代提点刑狱寺
元代御史台和监察御史
汉武帝→东汉末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改良察举制
士族势力强大,影响人才考核,乃至于后期选官仅限于门第
东汉末→南北朝
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创科举先河,隋炀帝于大业元年(605年)设进士科取士,科举制正式形成
武则天主政时期,开创殿试和武举
明清时期八股取士,清末(1905年)科举制取消
科举进士,扩大了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选材与任官权利从士族集中到中央政府,加强了中央集权
隋→清末
春秋战国时期,已有诸侯国吞并地区设郡县
秦始皇起,李斯建议在全国推行郡县制,以天下为三十六郡,中央直接管辖
中央垂直管理地方
秦
汉武帝颁布推恩令,由诸王嫡长子承袭王位,其他子弟分割土地为列侯
王国越分越小,加强中央集权
汉
节度使势力大,往往发展为割据势力
安史之乱后形成藩镇割据局面,大大削弱了唐朝中央集权
隋唐
宋太祖杯酒释兵权,又抽调各地精兵充实中央禁军
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长官,设置通判进行监督
地方赋税大都由中央掌控
宋
行省拥有经济、军事大权,行使权利受中央管控
方便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省制的开端
元
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