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通过教育过程把受教育者培养成有一定质量和规格的人
是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教育目的规定着教育的方向,是一切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2.教育目的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连续的过程。
3.学前阶段的教育目标是教育目的在学前教育阶段的具体体现。
《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教育的任务规定:(幼儿园的教育目标)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一)我国的教育目的
(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学前儿童发展的需要
活动目标——周目标——月目标——学期目标——学年目标——教育目标
1.为幼儿服务(为幼儿提供保育与教育)
2.为家长服务(为家长提供教育指导)
即道德教育
1.就个体发展而言,德育有助于个体从小养成良好个性品质,掌握社会行为规范,具备正确的道德认知和行为能力,并形成正确的道德态度和情感,从而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生活中;
2.对社会而言,对文明和谐社会的建设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3.对我国未来的社会风貌将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1.实施绝对不能通过灌输,必须贯穿于学前儿童日常生活中去;
2.德育的实施还要注意德育环境的创设。
是教育者有目的、有计划地使受教育者掌握系统科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促进受教育者智力发展的教育过程。
1.促进学前儿童认知能力的发展,包括感知觉、观察、思维、语言等能力的发展;
2.引导学前儿童获得最基础的知识;
3.保护学前儿童的好奇心,激发其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
4.培养学前儿童良好的学习习惯。
开发学前儿童智力的同时,也可以帮助培养其良好的智力品质,为以后获取新知识和创造知识打下基础
1.应该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发展水平提供科学的智育内容;
2.注意学习内容与儿童生活经验相联系,考虑儿童的学习兴趣,激发儿童的学习欲望;
3.要重视感知、观察、注意、记忆、想象、思维和语言等智力要素和学习能力的培养;
4.应提供丰富的学习环境和多样的活动来帮助儿童学习;
5.重视儿童日常行为习惯、态度、意志品质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从而更好地促进学前儿童的智力发展。
指在学前教育阶段进行的、遵循学前儿童身体生长发育的规律,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以增强其体质,促进其健康成长为目的的教育活动。
增强学前儿童体质,提高其身体素质,促进其身体正常发育,为学前儿童的心理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关系到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
1.良好的生活环境的创设;
2.通过精心准备和组织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来提高学前儿童的健康水平。
即审美教育,是利用美的事物和丰富多样的审美活动来培养人感受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趣和能力的教育。
1.感染和陶冶其心灵,使其在感受和欣赏美的过程中感到愉悦,产生积极的情绪情感体验;
2.使学前儿童大脑左右半球得以均衡发展;
3.美育对于文明和谐社会的建设也有重要意义。
1.艺术教育活动是美育实施的主要途径,包括音乐活动、绘画活动、手工制作、文学作品欣赏、表演活动等;
2.重视培养和保护学前儿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着眼于幼儿健全人格的健康发展,而不能将掌握某项或某些艺术表现形式的技能技巧当作美育的重点。
指的是在遵循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促进学前儿童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基本素质全面和谐发展。
实施全面发展的学前教育是我国学前教育的基本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