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兴旺(重点)
生态宜居(关键)
乡风文明(保障)
治理有效(基础)
生活富裕(根本)
1.主体:农民
2.优先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3.地位:党的三农工作总抓手
性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程序:乡镇政府提出、县政府批准,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① 3—7人,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
② 应当有妇女成员,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成员
① 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会
② 镇政府指导村委会,村委会协助镇政府
重点:财务公开
时间:①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开;②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③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开一次
(1)村党组织:提议
(2)村两委会议:商议
(3)党员大会:审议
(4)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子主题1
国家、集体所有
长期稳定、农户家庭
工作重点
(1)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
(2)自愿、有偿、依法
(1)所有权
(2)资格权
(3)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