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清洗: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
消毒:清除或灭杀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不需要保存的物品
微生物实验室接种环、试管口的灭菌
急用某些金属器械(锐利刀剪禁用,以防变钝)——可在火焰上灼烧20S、搪瓷类物品——可倒入少量95%以上的乙醇
耐热、不耐湿、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
150℃,2.5h
160℃,2h
170℃,1h
180℃,0.5h
清洁
干燥
体积不超过10cm*10cm*20cm
油剂、粉剂厚度不超过0.6cm
凡士林纱布条厚度不超过1.3cm
高度不超过烤箱内腔高度2/3
不与烤箱底和四壁接触
有机物灭菌温度不超过170℃
从达到灭菌温度开始算时间
中途不可打开烤箱放东西
待温度降到40℃以下
物理监测法:温度检测仪
化学监测法;观察包内外化学指示剂颜色是否改变
生物监测法: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菌片
适用于耐热、耐湿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不能用于油类和粉剂
潜热:当1g100℃水蒸气变成1g100℃的水时,释放出2255J的热能
适用于金属、搪瓷、玻璃和餐饮具或其他耐湿、耐热物品
物品刷洗干净后全部浸没在水中3cm
加热煮沸后维持15min
消毒时间从水沸后算起
使用软水
物品须保持清洁
大小相同的容器不能重叠
器械轴节或容器盖子应打开
空腔导管内预先灌满水
放入总物品不超过容量的3/4
玻璃器皿、金属及搪瓷类
橡胶制品用纱布包好
如中途加入物品,则第二次水沸后重新计时
水的沸点受气压影响,一般海拔每增高300m,消毒时间需延长2min
为增强杀菌作用、去污防锈,可将碳酸氢钠加入水中,配成1%-2%的浓度,沸点可达到105℃
消毒后应将物品及时取出置于无菌容器内,及时应用,4h内未使用需重煮消毒
蒸汽温度73-80℃
持续10-15min
保持30min
保持15-16s
适用于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手工清洗后的初步消毒,餐饮具和部分卫生用品等耐热、耐湿物品的消毒
常压下100℃水蒸气
相对湿度80%-100%
15-30min
常用于床垫、被服、书籍等物品的消毒
直射在阳光下曝晒6h,并定时翻动
消毒使用的C波紫外线波长250-270nm,其中杀菌作用最强的为253.7nm
作用于微生物的DNA,使菌体DNA失去转换能力而死亡
破坏菌体蛋白质中的氨基酸,使菌体蛋白光解变性
降低菌体内氧化酶的活性
是空气中的氧电离产生具有极强杀菌作用的臭氧
普通直管热阴极低压泵紫外线灯
高强度紫外线消毒灯
低臭氧紫外线消毒灯
高臭氧紫外线消毒灯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紫外线表面消毒器
紫外线消毒箱
首选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可在室内有人时使用
灯距地面1.8-2.2m
数量1.5W/
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
最好使用便携式紫外线表面消毒器近距离移动照射
小件物品可放入紫外线消毒箱内照射
有效距离25-60cm
物品摊开或挂起
消毒时间20-30min
紫外线光源应装有石英玻璃罩
水内照射法
水外照射法
每周一次
70%-80%乙醇布巾擦拭
如发现灰尘、污垢,应随时擦拭
清洁干燥
电源电压220v
空气适宜温度20-40℃
相对湿度40%-60%
从灯亮5-7min后开始计时
若使用时间超过1000h,需更换灯管
照射时,人应该离开房间
照射完毕,开窗通风
普通30w直管新灯辐照强度应90W/C
中辐照强度应70W/C
30W高强度紫外线新灯的辐照强度应180W/C
物理
化学
生物
封闭空间
无人
臭氧浓度20mg/
30min
根据不同场所按厂家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
密闭空间
臭氧浓度60mg/
作用60-120min
臭氧对人有毒
臭氧具有强氧化性,浓度越高对物品损坏越严重
温湿度、有机物、水的浑浊度、PH等多种因素可影响臭氧的杀菌作用
空气消毒后开窗通风不少于30min,人方可进入
适用于不耐热的物品如一次性医用塑料制品、食品、药品和生物制品等在常温下的灭菌
应用机械传送物品以防辐射对人体造成伤害
为增强射线的杀菌作用,灭菌应在有氧环境下进行
湿度越高,杀菌效果越好
适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的诊疗器具如电子仪器、光学仪器等的灭菌
过氧化氢作用浓度>6mg/L
灭菌腔壁温度45-65℃
灭菌周期28-75min
吸收液体的物品或材料
由含纤维的材料制成的物品或其他任何含木制纸浆的物品
一头闭塞的内腔
液体或粉末
一次性使用物品
植入物
不能承受真空的器械
所有物品均需正确清洗和充分干燥,并使用专用包装材料和容器
灭菌包不叠放,不接触灭菌腔内壁
物理
化学
生物
常用于餐饮具的消毒
微波对人体有一定的伤害,应避免小剂量长期接触或大剂量照射
盛放物品时不使用金属容器
物品高度不超过柜高度的2/3,宽度不超过转盘周边,不接触装置四壁
待消毒物品应浸入水中或用湿布包裹
被消毒物品应为小件或不太厚
层流通风法
过滤除菌法
理想的化学消毒剂应具备的条件
灭菌剂: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化学制剂
高效消毒剂: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灭杀作用的化学制剂
中效消毒剂: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化学制剂
低效消毒剂: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化学制剂
合理使用,能不用就不用,必须用时尽量少用
选择合适的消毒剂
严格掌握消毒剂的有效浓度、消毒时间及使用方法
消毒剂应定期更换,易挥发的要加盖,并定期检测,调整浓度
待消毒的物品必须先清洗、擦干
消毒剂中不能放置纱布、棉花等物,以防降低消毒效力
消毒后的物品在使用前须用无菌水冲净
熟悉消毒剂的毒副作用,做好防护
浸泡法
擦拭法
喷雾法
熏蒸法
无色透明液体、有醛刺激性气味
通过醛基的烷基化直接或间接与微生物的蛋白质及酶的氨基结合,引起一系列反应,导致微生物失活
不耐热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浸泡消毒与灭菌
使用前加入PH调节剂(碳酸氢钠)和防锈剂(亚硝酸钠——金属加0.5%亚硝酸钠),使溶液的PH调节至7.5-8,浓度为2%-2.5%
物品彻底清洗、干燥后。完全浸没在消毒液中
消毒时间60min
一般细菌繁殖体10min
肝炎病毒30min
室温下密闭、避光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盛装消毒剂的容器应洁净、加盖,使用前经消毒处理
加强日常监测,配置好的消毒液最多连续使用14天。使用中戊二醇含量应1.8%
消毒或灭菌后一无菌方式取出,用无菌水冲净,再用无菌纱布擦干
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人体有毒性,配置和使用中均需注意个人防护
甲醛(灭菌)
环氧乙烷(灭菌)
过氧乙酸(灭菌高效)
二溴海因(高效)
在水溶液中释放有效氯,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
通过氧化、氯化作用破坏细菌酶的活性使菌体蛋白质凝固变性
适用于物品、环境、物品表面及空气的消毒
常用浸泡法、擦拭法,时间30min
100-250mg/L
500mg/L
1000mg/L
500mg/L,按20-30mg/作用30-60min
50mg/L,2h
10000mg/L,2-6h
密闭保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粉剂需防潮
配置的溶液性质不稳定,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间24h
有腐蚀及漂白作用,不宜用于金属制品、有色织物及油漆家具的消毒
消毒时如存在大量有机物,应延长作用时间或提高消毒液浓度
消毒后的物品应及时用清水冲洗
无色澄清透明液体,具有乙醇固有的刺激性气味
能破坏细菌胞膜的通透性屏障,使细胞质凝固丧失代谢功能,达到消毒功效
适用于手、皮肤、物品表面及诊疗器具的消毒
常用体积比70%-80%的乙醇溶液
擦拭法、浸泡法或冲洗法
擦拭揉搓时间15s
擦拭2遍,作用3min
将物品完全浸没在消毒液中,加盖,作用30min,或进行表面擦拭消毒
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避火处,定期测定,用后盖紧,保持有效浓度(>70%,易挥发)
不适用于空气消毒及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
不宜用于脂溶性物体表面的消毒
不应用于被血、脓粪便等有机物严重污染表面的消毒
对醇类过敏者慎用
黄棕色至红棕色固体粉末、有碘气味
碘与聚醇醚和聚乙烯呲咯酮类表面活性剂形成的络合物,能迅速而持久地释放有效碘,使细菌体等蛋白质氧化失活,从而达到连续杀菌的目的
手、皮肤、黏膜及伤口的消毒
擦拭法、冲洗法
碘伏浓度:2-10g/L
黏膜消毒:250-500mg/L
外科手消毒:擦拭或刷洗,2-10g/L,作用3-5min
手部皮肤:擦拭2-3遍,作用2min
注射部位皮肤:擦拭2遍
口腔黏膜及创面:1000-2000mg/L擦拭,作用3-5min
阴道黏膜及创面:500mg/L冲洗
避光密闭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现用现配
皮肤消毒后无需乙醇脱碘
对二价金属制品有腐蚀性,不做相应金属制品的消毒
对碘过敏者慎用
碘酊(中效)
季铵盐类消毒剂 复方季铵盐苯扎溴铵(中效 低效)
胍类消毒剂 复方氯己定 氯己定(中效 低效)
物理灭菌法
戊二醛
环氧乙烷
甲醛
高水平消毒法
碘伏
低水平消毒法
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的感染风险
必须灭菌
与完整皮肤黏膜相接触
选择高水平或中水平消毒方法
重复使用的氧气湿化瓶、吸引瓶、婴儿暖箱水平以及加温加湿罐——高水平消毒
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
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压力蒸汽灭菌法
耐热的玻璃器材、油剂类的干粉材料——干热灭菌法
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低温灭菌法
腐蚀性小的灭菌剂
注意防锈
光滑表面——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或用化学消毒剂擦拭
多孔材料表面——浸泡法或喷雾消毒法
预防性消毒(未发现明确感染源)
随时消毒
终末消毒
环境空气
环境表面
被服类清洁、消毒
饮水、茶具、餐具和卫生洁具等清洁、消毒
皮肤和黏膜的消毒
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先去污,再消毒
医院污物、污水处理
建筑原则
基本要求
工作区域
辅助区域
回收
清洗消毒
干燥、检查与保养
包装
装载、灭菌及卸载
储存与发放
相关监测
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