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任何一种犯罪都必然侵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否则,就不具备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缺乏犯罪的本质特征
犯罪客体是一种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是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犯罪对象: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受犯罪行为直接作用或影响的具体的人或物 信息等
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
犯罪对象是刑法规定的人或物
犯罪对象是受犯罪行为直接作用或影响的人或物
体是通过犯罪对象来体现的。
有形的损害分析出来的对法益的侵害。两者的联系
对于有犯罪对象的犯罪,其犯罪客体是通过犯罪对象来体现的
犯罪对象所表现的是犯罪行为对具体的人或物所造成的外在的、有形的损害,而犯罪客体所表现的是通过对这种外在的
二者性质不同。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对象一般不决定犯罪的性质。
二者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不同。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而犯罪对象只是某些犯罪客观方面的一个必要要素。
是否遭受损害不同。任何犯罪都必然使犯罪客体受到一定的侵害,但却不一定损害犯罪对象。
是否起分类作用不同。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首先按照犯罪行为侵害的法益的范围的不同划分为三个层次;同类客体与直接客体内部的区分则以法益的性质为基础划分。 一般客体:一切犯罪共同侵
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
同类客体:某一类犯罪所侵害的法益具有共同的性质,因而归为一类。 国家安全,这是《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的同类客体
公共安全,这是《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定的同类客体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中又包括八小类,这是《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同类客体
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这是《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同类客体
公私财产关系,这是《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同类客体
社会管理秩序,其中又包括九小类,这是《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同类客体
国防利益,这是《刑法》分则第七章规定的同类客体
国家的廉政制度,这是《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同类客体
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公正性的信赖,
直接客体:某一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法益,直接反映某一犯罪的性质,是决定罪与非罪,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关键。 简单客体,是指某一种犯罪只直接侵害一种具体法益。
复杂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侵害的客体包括两种以上的具体法益。 主要客体,是指某一具体犯罪所侵害的复杂客体中程度较严重的,刑法予以重点保护的法益。它决定具体犯罪的性质,也决定该犯罪在刑法分则中的归属。
次要客体,是指某一具体犯罪所侵害的除了主要法益之外的、刑法予以一般保护的其他法益。
随机客体,不是犯罪的必要要件,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物质性客体与非物质性客体(以具体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是否具有物质性为标准) 侵害物质性犯罪客体的标志:产生物质性的损害或者威胁
非物质:不具有直接的物质损害形式
直接明确规定的犯罪客体
不直接规定犯罪客体,通过某种载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