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1.如协商一致可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2)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A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预告解除:提前 30 日(试用期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二、告知解除:(单位犯小错)
1、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无效合同)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不需要通知单位,立即解除:(单位犯大错)
1、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B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随时解除(过失性辞退)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拒不改正(5)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6)被追究刑事责任
2.提前 30 天或额外支付 1 个月工资(无过失性辞退)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
(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协商未能就变更达成协议
C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为未成年人,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为未成年工
2.未成年工:1)禁止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第四级体力劳动和禁忌劳动 2)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禁止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体力劳动和禁忌劳动;
2.经期(例假):禁止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体力劳动
3.孕期:1)禁止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和孕期禁止活动;2)怀孕7个月以上的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
4.产假:产假不得少于 9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5.哺乳期:(未满1周岁)1)禁止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和哺乳期禁止的其他劳动 2)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
体力劳动:Ⅰ ≤15,Ⅱ >15~20,Ⅲ >20~25,Ⅳ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