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总督官,正都统,提督
职任统制官,副都统,总兵
职任统领官、总参谋官、炮队协领官,副官
正参领,职任总军需官、总理医宫、总执法官
副参领,职任教练官、一等参谋官、正军械官,中军官
协参领,职任、二等参谋官、副军械官、参事官,同协参领,职任副军官、副军正马医官、二等书记官
正军校,职任督队官、三等参谋官、查马长、军械长执事官,副马医官、三等书记官
副军校,职任排长、掌旗官,同副军校,职任司事生、医生、司号官、军乐排长、马医长、书记长
协军校,职任司务长,同协军校,职任司号长、医生、司书生
主席、委员
文官长、秘书、参事、文书局局长、印铸局局长
参军长、参军、典礼局局长、总务局局长
主计长、主计官、岁计局局长、会计局局长、统计局局长
委员会;公厅、第一厅、第二厅、第三厅、铨叙厅、审计厅、调查统计局 (称“军统”)、侍从室,各设厅长、副厅长,军统局设局长、副局长。各厅、局下设处长、副处长,侍从室设主任
官职:训练总监、副监、参事、步兵、骑兵、炮兵、工兵、交通兵、通讯兵监
教育处、编译处、训练处,各设厅长、副厅长或处长、副处长
设总务厅、第一厅、第二厅、第三厅及陆地测量总局,设厅长、副厅长或局长、副局木
院长、副院长、办公厅主任、参议、军事厅厅长、总务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