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工程和运行过程中的产污环节、核算污染源强、计算排放总量
从环保角度分析技术经济先进性、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总图布置合理性、达标排放可能性
工程分析给出:产污节点、污染源坐标、源强、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技术参数;
是大气、水、噪声环境影响预测计算的依据
对治理措施进行优化论证,改扩建项目提出以新带老措施
提出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的清洁生产方案
使环境得以改善或不使环境恶化
主要污染因子:日常管理的对象
环保措施:验收的重要依据
污染物排放总量:开发建设活动进行污染控制的目标
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污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及申领基础
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企事业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
污染物总量控制由行政区域向企事业单位转变,一厂一控
新建项目申领排污许可证时,环评文件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会纳入排污许可证
相同或类似工艺实测一些关键的污染参数(改扩建现有)
通过一定的实验手段来确定一些关键的污染参数(独一份)
用于拟建项目类型相同的现有项目的设计资料或实测数据进行工程分析的一种常用方法。应充分注意分析对象与类比对象之间的相似性和可比性
工程一般特征的相似性:建设项目的性质、建设规模、车间组成、产品结构、工艺路线、生产方法、原料、燃料成分与消耗量、用水量和设备类型等
污染物排放特征的相似性:污染物排放类型、浓度、强度与数量、排放方式与动向及污染方式与途径等
环境特征的相似性:气象条件、地貌状况、生态特点、环境功能及区域污染情况等
经验排污系数法公式:
某污染物排放总量=单位产品某污染物排放定额×产品总产量
单位产品排放定额=投放或生产的某污染物量-产品中的污染物量-回收污染物量-分解转化量-净化处理量
要根据生产规模等工程特征和生产管理及外部因素等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正
原理:质量守恒定律
总物料衡算公式:排放=投入-回收-处理-转化-产品
总物料衡算
有毒有害物料衡算
有毒有害元素物料衡算
适用条件:基础资料比较详实或对生产工艺熟悉的条件下,优先采用
产污系数法:根据不同的原辅料及燃料、产品、工艺、规模,选取相关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基数指南给定的产污系数,依据单位时间产品产量计算出污染物产生量,并结合所采用治理措施情况,核算污染物单位时间排放量的方法
排污系数法:根据不同的原辅料及燃料、产品、工艺、规模和治理措施,选取相关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基数指南给定的排污系数,结合单位时间产品产量直接计算确定污染物单位时间排放量的方法
包括主题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及依托工程等
以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应明确项目组成、建设地点、原辅料、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产品方案、平面布置、建设周期、总投资及环境保护投资等
改扩建及异地搬迁项目还应包括现有工程的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方案等
绘制包含产污环节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按照生产、装卸、储存、运输等环节分析包括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在内的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包括正常工况和开停车及维修等非正常工况),存在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或重金属的,应明确其来源、转移途径和流向
明确项目消耗的原料、辅料、燃料、水资源等种类、构成和数量,给出主要原辅材料及其他物料的理化性质、毒理特征,产品及中间体的性质、数量等
对建设阶段和生产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对环境及人身造成影响和损害的建设项目,应开展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的风险因素识别。存在较大潜在人群健康风险的建设项目,应开展影响人群健康的潜在环境风险因素识别
工程一般特征简介:建设地点、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总平面布置、建设周期、总投资及环保投资等
物料与能源消耗定额:主要原料与辅料名称、单位产品消耗量、年总耗量和来源
项目组成: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依托工程等列出项目组成表。对于分期建设项目,则应按不同建设期分别说明建设规模。
改扩建及异地搬迁项目应列出现有工程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工程方案等内容,说明与建设项目的依托关系
公用工程与辅助工程是为项目主体工程正常运转服务的配套工程,主要有给水排水、供电、通讯、供热、通风等工程;辅助工程包括维修、化验、检测、仓储等工程
储运工程即储存和运输工程;依托工程即非本项目内工程,如二期依托一期厂房建设。
公用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同时属于环保工程时,归属于环保工程,即4者环保工程最大。例如:化粪池、灰渣场、园区的污水处理厂等。
判断环保工程与环保投资的方法:看该工程和该投资是否是为了减少或消除建设项目产生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关心点:工艺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具体部位,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
应包括涉及产生污染物的装置和工艺过程,不产生污染物的过程和装置可以简化
有化学反应工序列出主要化学反应和副反应式
在总平面布置图上标出污染源的准确位置
工艺流程的叙述应与工艺流程图相对应,产排污节点的编号应一致
产污环节分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等项目组成的内容,说明是否会增加依托工程污染物排放量
现有工程回顾性评价:明确项目污染物排放统计的基准年份
复杂项目:工艺流程图(产污位置+种类+数量)
一般项目:方块流程图(产污位置+种类+数量)
污染源: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发生源,通常指向环境排放有害物质或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场所、设备或装置
源强:指对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强度的度量,包括:废气源强、废水源强、噪声源强、振动源强、固废源强等
废气源强、废水源强:指污染源单位时间内产生的废气、废水污染物排出产生有害影响的场所、设备、装置或污染防治措施的数量。通常包括污染源的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不包括事故排放
噪声源强:指噪声污染的强度,通常用辐射噪声的声功率级或确定环境条件下,确定距离的声压级(均含频谱)以及指向性特征来表示
振动源强:振动污染源的强度,常用参考点垂直于地面的Z振级表示
固废源强:指污染源单位时间内产生的固废的数量
污染物产生量:指污染源某种污染物生成的数量
污染物排放量:指污染源排入环境或其他设施的某种污染物数量
有组织排放:有排气筒,排气筒越高,最大落地浓度位置越远
无组织排放:无排气筒或排气筒高度低于15米的排放源,近污染源影响大(考虑对厂界污染物排放浓度的增量)
非正常工况:开停车、检修、生产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达不到应有治理效率或同步运转率(非事故)排污速率大
正常工况:主体工程、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非事故)排污速率小
事故排放: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情况下污染物的排放
核算时段:指相关管理规定确定核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时间范围,一般以年、小时为核算时段
污染源:点源、面源、线源、体源
排放方式: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源
排放特性:连续、间歇排放源
排放状态:正常、非正常排放源
排放形式:点源、非点源
排放特性:连续、间歇排放源
排放状态:正常、非正常排放源
正常状况排放、非正常状况排放
声源位置:固定、流动声源
发声时间:频发、偶发噪声源
发声形式:点声源、线声源、面声源
振动变化:稳态、冲击、无规、轨道振动源
首先应根据国家、地方颁布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
可结合国家、地方颁布的通用型和综合型排放标准及地方颁布的流域(海域)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污染源废气、废水等相关污染物。也可根据原辅料及燃料使用和生产工艺情况,分析确定污染源废气、废水等污染物
按第I类一般工业固废、第II类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确定
时期:建设期(必须)、运营期(必须)、服务期满后(退役期)(部分项目)
根据污染流程图,按排放点标明污染物的排放部位,列表逐点统计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强度、浓度及数量
最终排入环境的污染物,以项目的最大负荷核算确定是否达标排放
源强核算内容:正常工况(项目的最大负荷)和非正常工况(开车停车检修)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包括事故排放)
明确主要排放因子,明确污染源的排放参数和位置
废气可按点源、面源、线源进行核算,说明源强、排放方式和排放高度及存在的有关问题
废水应说明种类、成分、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
依法对固废进行分类(废液、废渣)
废液应说明种类、成分、浓度,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处置方式和去向等有关问题
废渣应说明有害成分、溶出物浓度,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排放量、处理和处置方式、贮存方法
噪声和放射性应列表说明源强、剂量及分布
污染源源强表:序号污染源、污染因子、产生量、治理措施、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达标分析
对国家和地方限期达标规划及其他相关环境管理规定有特殊要求的时段,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等,应说明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调整措施【停产、限产、错峰生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落实污染物减排比例】
特殊时段:指根据国家和地方限期达标规划和其他相关环境管理规定,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有特殊要求时段,包括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
特殊时段产量或排放量削减比例核算:根据排污单位前一年实际排放量折算的日(月)均值、特殊时段产量或排放量削减比例核算
特殊时段日(月)许可排放量=前一年日(月)实际排放量×(1-削减比例)
按照相关行业指南规定的优先级别选取适当的核算方法,合理选取或科学确定相关参数。根据选定的核算方法和参数,结合核算时段确定污染物源强,一般为污染物年排放量和小时排放量等
污染源源强核算可采用实测法、物料衡算法、产污系数法、排污系数法、类比法、实验法等方法
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的核算应优先采用实测法,各行业也可根据行业特点确定其他核算方法
采用实测法核算时,对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及排污许可等要求采用自动监测的污染因子,仅可采用有效的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核算
对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及排污许可证等未要求采用自动监测的污染因子,核算源强时优先采用自动监测数据,其次采用手工监测数据。
实测法的数据应满足监测规范的要求。采用实测法核算污染物排放量时,应同步考虑核算时段内实际生产负荷。
采用实测法进行源强核算,应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生产装置的运行工况参数,如物料投加量、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副产品产生量等;进行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时,还应分别详细记录调质前废水的来源、水量、污染物浓度等情况。
按废水、废气污染物分别统计各种污染物排放总量;
固废统计一般固废和危废
最终排放量=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
统计时应以车间或工段为核算单位,对于泄漏和放散量部分,原则上实测,有困难时,利用年均消耗定额的数据进行物料平衡推算
技改扩建前污染物排放量、技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技改扩建完成后(包括以新带老削减量)污染物排放量
技改扩建前污染物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改扩建完成后污染物排放量
物料平衡:根据不同行业的具体特点,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物料,主要是针对有毒有害的物料,进行物料衡算
水平衡:在任一用水单元内都存在着水量的平衡关系,符合质量守恒定律,可进行质量平衡计算
硫的投入与产出
收到基,是以受到煤样状态为基准,直接进行全水分分析,表示符号ar,即煤入库时,水分多(空隙小)
空干基,是将煤样放置与空气湿度平衡的状态为基准,表示符号ad,即煤在库房放置很长时间后,水分较少(空隙中)
干燥基,是假设无水状态的煤为基准,表示符号d;即煤完全烘干,去除水分后的状态(空隙大)
干燥无灰基,也叫可燃基,是煤去除水分和灰分后,余下的成分,即可以燃烧发热提供能量的部分,表示符号daf;理论上无水灰,可完全燃烧
耗水量:整个工程项目消耗掉的新鲜水量总和
漏水量:指全厂管道及设备漏损的水量,即全厂(全工程用水量和装置用水量之差,通常将全厂(全工程)用水量的一定百分比作为漏水量
取水量:工业用水的取水量指取自地表水、地下水、自来水、海水、城市污水及其他水源的总水量,不含原料水;即新鲜水量
清洁生产分析
对项目可研报告等文件提供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及运行的可靠性评价
若所提措施有的不能满足环保要求,则需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完善建议,包括替代方案
分区与周围的保护目标之间所定卫生防护距离的可靠性
(卫生防护距离不一定有,在厂界外划定)
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的方位关系
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的距离
保护目标的内容与性质(学校、居民区等,含敏感企业如食品加工厂)
风玫瑰图
工厂和车间布置的合理性:根据气象和水文条件分析,减少不利影响
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处置措施(搬迁、防护)的可行性:确定影响程度,提出搬迁、防护等措施
总图上标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位置:设计文件详细时,可以选择标明主要生产单元及公用工程单元设施名称、位置,有组织废气排放口(不标明无组织排放口)、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位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