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职能并承受一定法律后果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
“权、名、责”
行政主体是一个学理概念,而行政机关是个法律概念
行政主体是个动态概念,而行政机关往往是个静态概念
行政主体并非仅指行政机关,它还包括授权组织或其他行使公共行政职能的组织
行政主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而行为主体要以行政主体的名义行使
行为主体要由行政主体来承担责任
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能作为被告参加诉讼,而行为主体不能成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
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议事协调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
国、省、市、县、乡政府
政府中具体负责某项管理事务的职能部门(公安局、教育局等)
不包括政府内设机构
不包括议事协调机构
不包括临时机构
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并独立行使职权(含一般、专门行政机关)
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
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区域设立,代表该机构管理某方面事务
后果:因授权而获得行政主体资格
后果:以委托机关名义在委托范围内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委托对象:各种机构和组织
行政委托
行政主体
机关、机构、组织、个体
被委托者没有行政主体资格
各级政府、专门机关,派出机关
被授权的无行政权能组织
谁的名义作出谁承担责任
机构设置:各种类型的行政机关的设立、撤销、合并
编制管理: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
国务院总理提请→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
国编办提方案→国务院决定
国编办审核方案→国务院批准
自己决定→国编办备案
本级政府提方案→上一级政府编制管理机关审核→上一级政府批准设立设、撤、并还需报本级常委会备案
本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本级政府决定
协商成功备案,协商不成有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政府决定
人员数量定额和领导职数
国编办审核方案→国务院批准
无编制→议事协调机构
省级政府提出,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报国务院批准
地方政府调整
省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