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服务)区别开的标志
商标是依附于商品(服务)而存在的标志
商标的本质特征
商标具有显著性
商标是可以为人所感知的符号
商品商标
服务商标
普通商标
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
传统商标
立体商标
听觉商标
味觉商标
触觉商标
商标注册人独占性的对该商标享有的权利
使用权
禁止权
许可权
转让权
专有性
地域性
我国的商标专用权为10年并可以续展
根据使用的时间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
根据使用的地域确定商标权的效力范围
以申请注册的时间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
在先使用人可以对已注册相同或相似商标申请撤销并主张权利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自愿注册原则
注册保护原则
申请注册的商标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驳回申请并予以公告
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就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同一天申请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诚实信用原则
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