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政权,是中国进入文明时代标志
夏王是最高统治者,世袭制
中央设有主管行政司法军事和宗教机构与职官
《禹刑》
内外服制:方国联盟,一元多政
职官制度:较系统国家机构与分掌内外服各类事务的官吏
一元多政,对外服控制力有限
神权和王权结合
概念
巩固统治,护卫王室,镇抚各族
抵御外敌巩固边防
促进各地区对周文化的认同
周王是最高统治者,王幾是周王直辖地
分封对象:同姓宗族是主体异性诸侯包括姻亲,功臣,降族
分封内容:土地,人口,物资,武装
原则:层层分封
周王为天下共主必须保护诸侯国
诸侯国必须服从周王室政令并承担各种义务
巩固统治,扩大疆域,加速民族融合,为华夏族形成奠基
加强文化交流并形成了统一文化,,心理认同,推动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
实现了上层政治组织的统一:以权利义务关系使周王成为了诸侯之君,地方权力来源于中央周王室,强化了国家整体观念
各诸侯国保持的相对独立性,具有较强离心力
随血缘疏远和地方壮大,易形成地方割据
目的
核心:嫡长子继承制
大小宗关系:周王始终是大宗,其余贵族相对上一级是小宗,相对下一级是大宗
保障各级贵族世卿世禄特权
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巩固统治,完善分封制
社会结构:家国同构
社会管理:宗法制影响下的道德体系不仅具有社会教化功能也在基层管理中起到重要作用
宗法观念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也有利于团结广大海外侨胞
内容
有利于社会和谐与安定
对价值观的传播文化交流与认同具有促进作用
原则:礼差异,乐和同
皇位世袭,皇帝独尊,皇权集中制上
以君权神授为理论基础
实行时间长并始终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核心内容
三公: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九卿:分管国家和皇室事务的机构的泛称
三公职权
有分工,互不相属,互相牵制,保证君主专制
参政方式:廷议
起源:春秋战国
地方官僚体系
郡县长官均有中央任免考核
实现了中央对地方垂直领导和直接控制,奠定了中央集权制度政治基础
削弱地方权利,有利于国家统一稳定和经济发展
郡县制为此后历代王朝沿用
各级官僚机构以文书推行行政管理
文书格式用印保管都有严格制度规定,并建立了以游船为中心的文书传送系统
臣僚对国家政令必须坚决执行,违者治罪,臣僚有事,必须行文专人承办文书(称为“史”)
汉初:三公九卿制(汉承秦制)
中朝(内朝):决策机构(皇帝亲信人员组成)
外朝:执行机构
作用:加强了皇权,削弱了相权。
西汉晚期:中朝尚书令权力逐渐扩大
西汉初期:郡国并行制
汉武帝“推恩令”
西汉郡县制“郡――县”二级地方行政体系
设刺史监察地方:汉武帝把全国划分为13州(监察区)设刺史监察地方
东汉中央官制:尚书台为行政中枢,三分权力,受到削弱 特点:内朝官向外朝官转化
影响:形成“内轻外重,干弱枝强”的局面地方有威胁中央的隐患,此外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也是州郡县三级制
起源于尚书台,魏晋南北朝改称尚书省,三省形成则正式确立
中书省负责诏令起草;门下省负责封驳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统领六部
体系完整,职责分明,相互制约,权力分割,决策、审议与执行权分离
分工明确,提高效率,也有利于决策
三省长官都是宰相,互不统属,互相牵制。相权被分割,加强了皇权
决策、审议和执行权分立,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成熟标志之一
隋:废郡,以州统县实行州县二级制
初期:周县二级,设道为监察机构
中期:道逐步变为地方一级行政区,“道――州――县”三级行政制度
节度使:初为战略要地统兵之职,唐玄宗时期主管地方州县,逐步演变为地方藩镇割据,威胁中央及统一
三省长官基本不参与政事
另设中书门下为办公机构,其长官同为宰相,设参知政事为副宰相
把宰相财权交与三司(户部,盐铁,度支)三司长官被称为“计相”,位同宰相
把宰相军权交与枢密院,其长官枢密使,位同宰相有调兵权(无统兵权)
中央直属“禁军”一分为三,分属“三衙”统领,有统兵权
多设机构,分化事权,相权削弱,互不同属,互相牵制,皇权加强
从州县二级演变为路州县三级行政制度
派文臣出任地方长官
转运使(漕司)管财政,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物质基础
安抚使(帅司)管财政
提点刑狱司(宪司)管司法
提举常平使(仓司)管物价仓库
将地方精锐编入禁军,由中央直接控制
总特点:强干弱枝
铲除地方割据的基础,有利于统一稳定,自此中央占绝对上风
地方被严重削弱缺乏积极性效率低下
造成冗官冗兵冗费的国家财政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