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国家为行驶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并调整税收分配关系,强制、无偿且较为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国家征税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获得公共产品的需要
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公共权力(政治权利)
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
税收必须借助法律形式进行
强制性
无偿性
(核心)
固定性
国家的产生和存在
私有财产制的存在和发展
夏商周时期的“贡助彻”
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
积累财政资金
调节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
优化资源配置:行业、地区
实现收入分配公平
流转税
所得税
资源税
财产税
行为税
特定目的税
从价税
从量税
复合税
价内税
价外税
中央税
地方税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直接税
间接税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
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性法规
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
总则
纳税人义务
征税对象
税目
纳税环节
税基式减免
税率式减免
税额式减免
纳税期限
税率
纳税地点
罚则
附则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
征税机关与征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
相关国家机关之间的税收权限划分法律关系
国际税收权益分配法律关系
税收救济法律关系
征税主体
纳税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税务机关的权利
税务机关的义务
纳税人的权利
纳税人的义务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基础和标志
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
税务登记的认知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申请核发
设立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
注销登记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发票的领购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定期就计算缴纳税款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的法定手续
纳税申报是确定纳税人是否履行纳税义务,界定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
纳税申报的主体
纳税人需要报送的纳税资料
直接申报
数据电文申报
委托申报
邮寄申报
银行网点申报
简易申报与简并征期
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
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纳税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组织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查账征收
查定征收
查验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
代收、代扣代缴
委托代征
其他征收方式
预储划转
现金缴税
支票缴款
纳税人采用网上数据电文等方式申报缴纳税款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进行书面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方可延期缴纳税款
税收法律主义
税收公平主义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实质课税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在税收法制中的体现,是国家税收法治的理论基础
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税法的适用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运用税收法律规范解决具体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准则
税收立法的概念
税收立法权
税收立法机关及立法形式
提议阶段
审议阶段
通过和公布阶段
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既包括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以及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行为
国家税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将税法的一半法律规范适用于税务行政相对人或事件,调整具体税收关系等实施税法的活动
狭义
税务机构的设置
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
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划分
税务登记权
税务检查权
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
其他税收执法权
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
税法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
税法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税法是监督管理的有力武器
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确定的指引
不确定的指引
评价作用
预测作用
强制作用
教育作用
自由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