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一少的地理环境
海外贸易和工商业经济的发展
小国寡民和独立自主的城邦政治;公民政治
宽松自由的社会环境,平等互利的观念,较高的公民意识
靠近两河流域文明和古埃及文明,便于从亚非文明中汲取营养
思想家、政治家的改革和推进
贵族和平民矛盾尖锐,工商业努力主崛起
颁布“解负令”,债务奴隶重获自由
鼓励发展农工商业
颁布财产等级制度,将公民分为四个等级
恢复公民大会
新设“四百人会议”
设立陪审法庭
“公平"、“中庸”
动摇了旧氏族贵族世袭特权,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基础
地域政治取代血缘政治
基本铲除了旧氏族贵族的政治特权,雅典的民主政治确立
伯里克利时代民主政治
(公元前5世纪,“黄金时代”) 全体公民参政
公民大会
五百人会议
陪审法庭
公职津贴
雅典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雅典民主的黄金时代
主权在民、轮番而治、公民平等、法律至上
雅典民主政治的建立促进了雅典经济的发展,使雅典的对外贸易迅速扩大
在雅典民主政治下,形成了自由宽松的学术条件,使雅典的科学文化空前繁荣
民主制度重视公民的个体自由和责任感,公民表现出极大爱国主义热情
雅典民主的理论与实践,为近代西方的政治制度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雅典公民权利是建立在对广大奴隶专政基础上的有限民主
仅是一种原始的直接民主,只适用于小国寡民的城邦
抽签选举和轮流坐庄的参政方式,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误用
过于泛滥的“直接民主”往往演变为“多数暴政”,沦落为个
人争权夺利的工具,容易造成政局的混乱
未经政府明确承认,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而被一般人
接受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法律方式
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为保护贵族特权提供了方便
平民和贵族的长期斗争和强力要求
前449年,立法委员会颁布《十二铜表法》
涉及法律诉讼的程序、债务、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
第一部成文法
限制贵族专横,保护平民利益
是以往习惯法的汇编,保留了某些维护贵族特权
的不合理法规
从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
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
《十二统表法》就是一部典型的公民法
侧重国家事务,偏轻司法规范
注重形式、缺乏灵活
从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
对外扩张导致疆域扩大,人口增多
给外邦人以司法保护
适用于罗马境内各族人民的法律
更注重调解贸易以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简洁灵活、实用有效
万民法逐步取代公民法,成为巩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
西塞罗
自然法之父
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抽象的法律观念
(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
规的指导原则
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维护奴隶主贵族的权益(维护奴隶制度)
提高了平民的地位,激发和调动了他们的爱国热情和参政的积极性
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维系罗马持久统治的重要工具
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对罗马法的研究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两度掀起热潮
罗马法又直接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
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
罗马法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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