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燃气管道功能性试验的规定、城镇燃气、供热管道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①
管道沟槽采用人工开挖且无地下水时,槽底预留值宜为0.05m-0.1m
管道沟槽采用机械开挖或有地下水时,槽底预留值不应小于0.15m
局部超挖部分应回填压实
当沟底无地下水时,超挖在0.15m以内,可采用原土回填
当沟底无地下水时,超挖在0.15m及以上,可采用石灰土处理
当沟底有地下水或含水量较大时,应采用级配砂石或天然砂回填至设计高程
超挖部分回填后应压实,其密实度应接近原地基天然土的密实度
不得采用冻土、垃圾、木材、软性物质回填。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0.5m内的回填土,不得含有碎石、砖块等杂物,且不得采用灰土回填
防止石灰土腐蚀管道
不得含有石块、砖及其他杂硬物体,是为了防止砖、石等硬物损伤塑料管道
回填压实后,应分层检查密实度,并做好回填记录
埋深燃气管道的沿线应连续敷设警示带,并平整地管道的正上方且距管顶的距离宜为0.3-0.5m,但不得敷设与路基和路面里
警示带敷设应尽量靠近路面,防止机械开挖时警示带离燃气管道过近而起不到警示作用。不得埋入路基和路面里,防止警示带被损坏而造成提示语不清楚
警示带宜采用黄色聚乙烯等不易分解的材料,并印有明显、牢固的警示语
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支撑物或地面上,管口应封堵
当直管采用梯形堆放或两侧加支撑保护的矩形堆放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5m
当直管采用分层货架存放时,每层货架高度不宜超过1m
管件和阀门应成箱存放在货架上或叠放在平整地面上;当成箱叠放时,高度不宜超过1.5m
管材、管件和阀门在室外临时存放时,管材管口应采用保护端盖封堵,管件和阀门应存放在包装箱或储物箱内,并应采用遮盖物遮盖,防日晒、雨淋
防老化
聚乙烯管材与管件、阀门的连接应采用热熔对接连接或电熔承插鞍形连接
管材、管件和阀门不应长期户外存放。当从生产到使用期间,按上述规定存放,管材存放时间超过4年、密封包装的管件存放时间超过6年,应对其抽样检验,性能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专门用来排放管道内部空气或燃气的装置
在管道投入运行时利用放散管排除管内空气;在管道或设备维修时,利用放散管排放管内燃气,防止在管道内形成爆炸气体
放散管安装在最高点和每个阀门之前,放散管上安装球阀,在燃气管道正常运行中必须关闭
管道安装完毕后依次进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
公称直径小于100mm或长度小于100m的钢质管道,和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可采用气体吹扫
公称直径≥100mm的钢质管道,宜采用清管球清扫
按照主管、支管、庭院管的顺序进行吹扫,吹扫出的赃物不得进入已吹扫合格的管道
扫管段内的调压器、阀门、孔板、过滤网、燃气表等设备不应参与吹扫,待吹扫合格后在安装复位
防止吹扫赃物破坏设备
吹扫口应设在开阔地段并加固,吹扫时应设安全区域,吹扫出口前严禁站人
吹扫介质宜采用压缩空气,严禁采用氧气和可燃性气体
为减少环境温度的变化对试验的影响,强度试验前,埋地管道回填土宜回填至管上0.5m以上并留出焊接口
燃气管道对外界温度很敏感,为了防止外部温度对试验有影响,所以试验前要回填
一般情况下试验压力为设计输气压力的1.5倍,且钢管和聚乙烯管(SDR11)不低于0.4mpa,聚乙烯管(SDR17.6)不低于0.2mpa
水压试验时,当压力达到规定值后,应稳压1小时,观察压力计应不少于30分钟,无压力降为合格
气压试验时采用泡沫水检测焊口,当发现有漏气点时,及时标出漏洞的准确位置,待全部接口检查完毕后,将管内的介质放掉,方可进行修补,补修后重新进行强度试验
严密性试验在强度试验合格后进行,且管线全线应回填,以减少管内温度变化对试验的影响
严密性试验稳压试验持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每小时不应少于1次。采用水银压力计时,当修正压力降小于133mpa为合格;当采用电子压力计,压力无变化为合格
设计气压小于5kpa时,试验压力为20kpa
设计气压大于等于5kpa时,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15倍,但不低于0.1mpa
kpa千帕 mpa兆帕;1mpa=1000kpa
梯形堆放
两侧加支撑的矩形堆放
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5m
每层货架高不宜超过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