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类型
发展
特点
了解
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指企业,行政/事业/军事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
个体工商户
其他个人
境内未设有机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可以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票面税额=票面“金额”X税率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会计核算不健全
自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票面税额=票面“金额”X征收率
电力,热力,气体
销售(有偿转让)
进口
受托加工货物
受托方提供原料
对损伤的货物进行休夫
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会计上不作为无形资产,税法上属于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高速公路经营权
会员权
建筑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XXX使用权/所有权
在转让建筑物,构筑物是—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
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特殊服务
其他邮政服务
语音通话服务
短信和彩信服务
按增值电信服务缴税
工程服务
安装服务
使之美观
修补,加固,养护。改善
其他建筑服务
各种利息收入,融资性售后回租,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带有利息性质的收入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保底利润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保险服务
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设计服务
广告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
航空/港口码头/货运客运场站/打捞救助/装卸搬运/仓储/收派服务
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广告位出租
车辆停放/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
认证/鉴证/咨询服务
翻译/市场调查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传统增值税
营改增
行政单位收取的政府性基金/财政票据/全额上缴财政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取得工资服务
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航空运输服务(公益性)
存款利息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资产重组
代销:甲→乙→消费者
机构在同一市 X
机构跨县(市) √
投分送 √
自产/委托加工 √
购进 X
公益事业
社会公众
其他情形 √
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
同一纳税主体
既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各业务无必然从属关系
分别核算
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征收率
同一销售行为
同时存在货物和服务
有从属关系
按经营主业缴纳增值税
销售或进口货物(税法规定除外)
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农,民,文
销售交,邮,基,建,不动产租赁,不,转让土地使用权
除适用上述税率以外的其他
出口货物
国航广发同研设:专机远离电信业
建筑阿三简易余
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
其他二手物品(旧货)
收购的二手车
房企卖房简易全
一般纳税人用简易计税方法
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等
是含税价,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财政票据;全额上缴财政
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
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税率/征收率)
价外税属于含税收入
商业企业零售价通常为含税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金额”栏为不含税金额
包装物押金属于含税收入
金融商品转让中的买入价为含税价
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的
纳税人自己
其他纳税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一般10%
“不含增值税折后价”,即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将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备注栏注明
将折扣额另开发票
“不含增值税的原价”,即折扣额不得冲减销售额
“不含增值税的差价”
“不含增值税的新货价”
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
价税分离后计入销售额
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
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依法抵扣进项税额。
免税利息(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不计税
得减除支付的存款利息、转贷利息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
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不得转入下一年度
买入价按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的卖出价为买入价,
经纪代理服务
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原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一般纳税人提供
客运场站服务
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等余额为销售额
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
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生产者+自产
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符合规定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电子普票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全额抵扣
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因管理不善(不可抵)
因违法(不可抵)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不动产/在建工程,以及相关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不可抵扣
"带餐常乐"
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
X
旅:普√
专用于
钢材
设备
房屋
管,违:X;不,合:√
贷餐常乐:X
按凭证上注明的税额抵扣
买价×10%
票面金额×10%
购进农产品用于其他用途(例如,直接销售、用于餐饮服务)
买价×9%
票面金额×9%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按票面注明的税额抵扣
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销项小于进项,不足抵扣时,其不足抵扣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免征
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售价÷(1+3%)×2%
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售价÷(1+3%)×3%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售价÷(1+3%)×2%
5%征收率
5%征收率全额
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免征
免征
因销售中止或折让等退还的销售额
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比例税率)×增值税税率
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增值税税率
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增值税税率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向机构所在地
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
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向服务发生地/所在地
报关地海关
机构所在地/居住地
增值税纳税期限分别为一个月/一个季度
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政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不包括保险公司)
以一个月/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其他日期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交税额,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购买方
扣税凭证
销售方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含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
外国政府(企业不行),国际组织无偿提供进口物资
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残疾人专用用品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服务
医疗机构
学校(不包括培训机构)
勤工俭学
婚姻介绍
纪念馆,美术馆等在自己场所提供服务收到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
彩票发行收入
即征即退
扣减增值税----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扣减增值税----重点人群创业就业
零税率
实行60%增量留抵退税
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及范围
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退税及扩围
继续扩围
兼营免税,减税项目,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纳税人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部的再申请免税
选择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的,自行选择使用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