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儿童观,就是成人如何看待和对待儿童的看法的总和。
正确的儿童观(我们的儿童观是我们建立教育观的依据)
应当尊重儿童,把儿童视为与自己一样的人,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并且尊重儿童独特的心理特点和发展规律。
我们应该了解儿童的发展特点,遵循儿童发展的一般规律,采用正确的适合儿童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对待儿童,尊重儿童差异。
1.1959年11月,联合国《儿童权利宣言》
2.1989年1月,《儿童权利公约》
3.1990年9月2日正式生效。《公约》的基本原则是:①儿童优先考虑的原则;②尊重儿童人格的原则;③尊重儿童意见的原则;④一视同仁的原则。
4.2013年1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①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③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5.2011年8月,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其中奉行的基本原则是:①依法保护原则;②儿童优先原则;③儿童最大利益原则;④儿童平等发展原则;⑤儿童参与原则。
指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身体和心理方面有规律地进行量变与质变的过程。
指我们如何看待儿童的发展过程,包括对儿童发展的性质、原理、个性特点、影响儿童发展的因素和儿童发展的价值等重要内容的认识。
科学教育的前提是树立正确的儿童发展观
历史上曾对教育产生过一定影响的儿童发展观主要有以下几种
1.遗传决定论
2.环境决定论
3.复合论
1.从个体发展的角度来看,0-6岁是儿童发展的关键时期。
2.2.从学习潜力来看,学前儿童具有的巨大的学习潜力是其他阶段无法比拟的。
1.环境对个体心理发展的实际水平起着重要作用。
2.儿童与环境的互动具有主观能动性。
1.热爱儿童,尊重儿童。
2.因人而异地对儿童实施全面发展的教育。
3.教育儿童化,内容和方法要符合“发展适宜性”要求。
4.寓教育于活动中。
5.家园配合,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