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的核心
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平等≠均等、同等)
夫妻双方人格独立→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相谅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约定范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约定形式:书面形式
约定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