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逐渐放弃了经济事务中的自由,而离开这种自由,就绝不会存在已往的那种个人的和政治的自由。
个人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把个人当作 人来尊重;就是在他自己的范围内承认他的看法和趣味是至高无上的。
在整个近代欧洲历史中,社会发展的总方向,是使个人从他从事日常活动时束缚他的那些习惯和成规的羁绊中解放出来(只要不利于人类发展,或者说不利于个人正常发展,就应该摒弃。最典型的就是封建迷信)
在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中没有什么东西能使它成为一个静止的教条,也不存在一成不变的一劳永逸的规则(发展是不断变化的)
深思熟虑地创造一种使竞争能尽可能有益进行的体制,和被动地接受既定的制度,二者之间的差别甚为悬殊
民主在本质上是一种个人主义的制度,与社会主义有着不可调和的冲突
社会主义对自由的允诺实际上指的是,不同的人在选择余地上现存的巨大悬殊将被消除。因此,对这种新自由的要求,不过是对平均分配财富旧要求的代名词而已
社会主义者肯定会证实,至少在其开始时,不是 通往自由的道路,而是通往独裁和反独裁、通往最惨烈的内战的道路。以民主手段实现并维持的社会主义,看来确实属于乌托邦世界
随着有组织管理的增加,目标的多样化必定会让位于一体化
社会主义者信仰两种截然不同甚至也许是相互矛盾的东西:自由和组织
所有要求以“为使用而生产”代替为利润而生产的那些人,都需要“计划”
社会主义者和自由主义之间争论的各点,几乎涉及一切形式的集体主义所共有的方法,而没涉及社会主义者运用这些方法想要达到的特定目标
自由主义的论点,是赞成尽可能地运用竞争力量作为协调人类各种努力的工具,而不是主张让事态放任自流。
只要能创造出有效的竞争,就是再好不过的指导个人努力的方法。
任何控制某些商品的价格或数量的企图,都会使竞争失去它有效地协调个人努力的力量,因为这时价格的变化不再显示客观条件的全部相关变化,也不再对个人的行动提供一个可靠的指南
法律的建立应该是保护自由竞争环境的,国家的公共服务也要为市场竞争服务。比如发展非盈利性的基建和公共服务事务。
大多数人仍然相信:一定有可能在“完全的”竞争和集中管理之间找到某种中间道路
我们不再选择,而是为控制不了的环境所迫以计划代替竞争
垄断一般是通过非市场手段获得的,如果没有市场以外力量的介入,垄断也是无法拜托竞争的
计划的理由:由于对整个经济过程获得条理分明的了解越来越困难,如果要不使社会生活因混乱而解体的话,就有必要用某种中央机构来进行协调。
市场发挥作用的前提:只有竞争普遍发生时,也就是说只有在个别生产者必得调整自己的活动以适应价格的变化但不能控制价格的变化时,价格体系才能完成这种职能。
为什么很多专家、政治家选择计划:如果我们使那些专家的技术理想成为人类的唯一目标,则几乎每一个理想都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实现——这几乎是没有问题的。
计划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可以快速上规模、上量,实现专门事项有关人员的理想抱负。但对应的就会失去很多其他方向的选择,损失机会成本。所以,对于千头万绪的计划,如何筛选是一项很难的工作。他会助长权利欲、会牺牲调很多人(未被选择的人)的利益
所有集体主义制度的共同特征,可以借用一个各个流派的社会主义者都曾乐此不疲的词句描述为为了一个明确的社会目标而对社会劳动者的精心组织。
任何人都只能考察有限的领域,认识有限需要的迫切性——所以不可能有完美的计划
国家权利与个人自由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博弈:我们不能无限地扩大公共行动领域而仍让个人在其自己的领域中自由自在。一旦国家控制所有手段的公共部分超过了整体的一定比例,国家行为的影响才会支配整个体系。
对计划的深入探讨:人们一致同意一定要有一个中心计划而在目标上(计划的具体内容)却没有一致意见
民主会带来低效:民主的议会在贯彻似乎是人民的明确授权方面的无能为力,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对民主制度的不满。议会渐渐被视为“清谈馆”,不能或无力贯彻他们被选出担负的任务。——他们的解决方式是专项工作授权(一种民主方式的专治)
经济民主更容易产生争端:需要调停的利害关系,其分歧是如此之大,以致在一个民主议会中要达成这种真正的一致是不可能的
民主会带来低效和无序,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就会有人呼唤强权,需要有人挺身而出带来效率和秩序。
民主授权的方式推而广之——整个制度将趋向于那种平民主义的独裁制,在这种制度下,政府首脑一次又一次地通过人民投票巩固他的地位,而且他掌握所有权力,使其能确保投票将按他想往的方向进行
与其是说独裁必然不可避免地消灭了自由,毋宁是说计划导致独裁,因为独裁是强制推行各种理想的最有效工具,而且,集中计划要在很大程度成为可能的话,独裁本身是必不可少的
集体主义类型的经济计划必定要与法治背道而驰——计划会产生指向性的利益输送
法治是普世性的,不针对特定人特定群体。是人们的通行规则
政府“计划”得越多,个人计划就变得越困难
凡政府能够精确地预见其各种可能的行动对某种人的影响时,也恰恰是政府在对各种目标进行选择——这使政府成为一个“道德的”机构。(作者断言:在这种意义上,纳粹或其他任何集体主义的国家都是“道德的”,而自由主义国家则不是)他的断言具有主观色彩和价值倾向
任何旨在实现公平分配的重大理想的政策,必定会导致法治的破坏。要为不同的人产生同样的结果,必须给予他们不同的待遇。给予不同的人以同样客观的机会并不等于给予他们以同样主观的机会。
有法律不一定就是法治:如果说,在一个有计划的社会,法治不能保持,这并不是说,政府的行为将不是合法的,或者说,这样一种社会就一定是没有法律的。它只是说,政府强制权力的使用不再受事先规定的规则的限制和决定。
苏联式计划大都存在于经济领域——这种保证往往伴随着这种暗示:只要放弃我们生活中属于(或应当是)比较不重要的方面的自由,我们就会在追求更高的价值方面获得更多的自由。
许多社会主义者都主张,大量运用“非经济激励”以代替“金钱动机”——这只不过是意味着,接受报酬者不再可以自行选择,而任何决定报酬的那个人,不仅决定报酬的大小而且也决定了享用报酬的特定形式。
计划经济导致个人需要也会被计划,即计划者觉得你冷你就冷,热都没有那个物质条件
没有比知道我们怎么努力也不能使情况改变这件事更使一个人的处境变得令其难以忍受的了——当代社会躺平一族的内在逻辑
在一个竞争性的社会里,大多数事物都能以某种代价得到,虽然我们要付出的往往是非常高的代价,这一事实的重要性是怎样估计也不会过高的。
计划的最直观的“好处”:他们之所以倡导计划,不再是由于它的生产率高,而是由于它能使我们得到一个比较公正和平等的财富分配。
经济自由必须是我们经济活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因其具有选择的权利,不可避免地也带来与那种权利相联系的风险和责任。
在竞争的社会里,穷人的机会比富人所受到的限制要多得多,这一事实丝毫也不影响另一事实的存在,那就是在这种社会里的穷人比在另一不同类型的社会里拥有很大的物质享受的人要自由得多——没有钱你自由个粑粑,只有在哪撅着喝西北风的自由吧
在把一切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移交给国家时,就是把国家置于实际上其行动必须决定其他一切收入的地位
我认同这句话:私有制是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这不单是对有产者,而且对无产者也是一样。只是由于生产资料掌握在许多个独立行动的人的手里,才没有人有控制我们的全权,我们才能够以个人的身份来决定我们要做的事情
非人为的力量所造成的不平等比有计划地造成的不平等无疑地更容易忍受些,其对个人尊严的影响也小得多。
在计划的社会:我们对于改进我们的地位所做的一切努力的目标,将不在于预测我们无法控制的情况并尽量地为其作出准备,而在于设法使握有全权者作出有利于我们的决定
社会主义所允诺的不是绝对的平等,而是一种更加公平、更加平等的公配。人们认真想要达到的唯一目标,并不是绝对意义的平等,而只是“较大的平等”而已。
均贫富的逻辑:实际上就是要尽量向富有的人们索取一切。但一到分配这种掠夺品的时候,问题依然如故,就好像“较大的平等”这个准则从未被人想起过似的。
社会主义预期老的中产阶级要迅速消灭,但完全忽视了一个新的中产阶级的产生,其中包括无数的职员和打字员,行政工作者和学校教师,小本经营者和小公务员,以及各种专门行业的低级人员~~~但是,这些阶级的地位相对于产业工人的地位来说变得日益恶化,因此指引着产业工人的那些理想,大大地失掉了对其他人的感召力。
每个人在社会中应有的地位应由国家的意志来指定这一问题,在他们(不同的社会主义派系)当中是没有异议的。但什么是各个不同阶级和集团应有的地位,对此他们从前有,将来也永远会有最深刻的分歧。
在那些没有信心靠自己的奋斗找到前途的人们当中,很难找到独立的精神或坚强的个性。
作者认为有限度的保障是必要的(凡是能够减轻个人既无法防范又不能对其后果预作准备的灾祸的公共行动,都无疑是应当采取的),但无限度的保障或者说是过度的保障是限制自由的,是一种经济上的绑架(这里指的应该是社会主义大锅饭)。
劳动报酬是对劳动的激励,如果大家都一样,激励作用就消失了
对于厂长:由于风险和利润都不属于他,因而作出决定的,不可能是他个人的判断,而是他是否按照成规做他应做的工作。
作者的观点:资本主义社会属于商业式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更像是军事式社会。
保障越具有特权的性质,没有特权的人所面临的危险越大,保障就越为人们所珍视(所以导致大家都想进体制)
一种观念:今天这一代的青年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成长起来的,即无论在学校中或在报纸上,都是把商业企业精神看成是不名誉的,把赚取利润说成是不道德的,把雇用100个人视为剥削,却把指挥100个人说成是光荣的。
有被组织传统的国家更容易实现社会主义:赋予德国社会结构以特点的,是和其他国家相比德国有更大部分的社会生活被刻意地自上而下组织起来了,并且德国有那么多的一部分人民不把自己看成是独立的,而把自己看做是被指派的官员
我也认同这句话:没有经济保障,自由是不值一文的。
确保自由的解决之道:如果要这些努力获得成功而又不损害个人自由,那就必须在市场以外提供保障而让竞争的运作不受阻挠。
富兰克林:那些愿意放弃基本自由来换得少许暂时保障的人,既不配得到自由,也不配得到保障
基于什么下的判断:着手计划经济生活的民主主义的政治家很快就会面临这样的选择:是僭取独裁权力,还是放弃他的计划,而极权主义的独裁者不久必定会在置一般的道德于不顾和遭受失败之间作出选择。
这样一个人数众多、有力量而又相当志同道合的集团,似乎在任何社会中都不可能由最好的分子,而只能由最坏的分子来建立,这其中有三个主要原因。
价值标准极为类似的人数最多的集团,是具有低级标准的那些人。
他将能够得到一切温驯的和易受骗的人的支持,这些人没有自己的坚强信念而只准备接受一个现成的价值标准体系,只要大声地、喋喋不休地向他们鼓吹这种体系就会就范。
它恰恰是和训练有素的政治煽动家要把有密切联系的、成分相同的支持者团结在一起的那种有意识的努力分不开的。
如果某个集团里的其他成员都互不认识,那他们至少必须和我们周围的人同属一个类型,必须用同样的方式来思考,来谈论同样的事情,这样我们才能跟他们打成一片。(文化认同、种族认同)
如果“共同体”或国家比个人更重要,如果它们自己的目标独立于个人的目标并超越个人目标的话,那么,只有那些为社会所具有的共同目标而努力的个人才能被视为该社会的成员。这种见解的必然结果就是:一个人只因为他是那个集团的成员才受到尊敬,也就是说,并且只有他为公认的共同目标而工作才受到尊敬,并且他只是从他作为该集团成员的资格中获得他的全部尊严。单纯依靠他作为人的资格却不会带给他什么尊严(个人与集体,是矛盾关系。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问题,而不是非此即彼的问题,哈老,你浅薄了)
所谓经济权力,虽然它可能成为强制的一种工具,但它在私人手中时,决不是排他性的或完整的权力,决不是支配一个人的全部生活的权力。但是如果把它集中起来作为政治权力的一个工具,它所造成的依附性就与奴隶制度没有什么区别了。(经济独立会让个人更自由,也更有选择自己喜好的权利,但不代表就不应该有集中)
每一个集体主义制度都有两个主要特征:首先,需要有一个为整个集团共同接受的目标体系;其次,还需要为了达到这些目标而给予该集体以最大限度的权力的压倒一切的愿望。(也可以说是每一个政党、每一个人类组织)
用目的说明手段的正当性这个原则,在个人主义道德里面被认为是对一切道德的否定。而它在集体主义的道德里面却必然成为至高无上的准则(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对问题的评价必然也不同。横看成岭侧成峰)
集体主义里的人:他的良心不允许他做的事是没有的,只要这是为集体已经确定的目标所需要的,或者这是他的上级命令他要达到的目标(这是一种预见,也确实有这种问题,但不是不可避免的)
人们时常认为“典型的德国人”所缺少的个人主义美德是:宽容和尊重其他的个人及其意见,独立精神,正直的性格和维护自己的意见而不为上级所左右的那种意愿(德国人也常常意识到自己缺乏这一点,并把这叫做“刚直不阿”),还有对于弱者和衰老者的体恤,和只是个人自由的古老传统才创造出来的对权力的极度鄙视与憎恨。
哪里存在着一个凌驾一切的共同目标,哪里就没有任何一般的道德或规则的容身之地。
信息茧房:如果所有时事新闻的来源都被唯一一个控制者所有效地掌握,那就不再是一个仅仅说服人民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灵巧的宣传家于是就有力量照自己的选择来塑造人们的思想趋向,而且,连最明智的和最独立的人民也不能完全逃脱这种影响,如果他们被长期地和其他一切信息来源隔绝的话。
集权主义把宣传当作一种工具用来指导和团结人民去行动:他们都必须以对事实的特定见解为基础,然后再经过详尽的阐述使其成为科学理论,以便证实其先入之见的正当性。
要使人民承认他们要为之服务的这些价值标准的正确性,最有效的方法是说服他们相信那同他们当中的最优秀者一直所持有的价值标准相同,只不过它们在以往没有得到应有的理解和认识罢了——最有效的技巧,就是仍然使用旧的字眼,但改变这些字眼的意义。
如果要人民毫不迟疑地支持共同行动的话,就得使他们相信,不但所追求的目标,而且连所选择的手段也都是正确的
为科学而科学,为艺术而艺术是同样为纳粹党徒、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知识分子和共产党人所痛恨的。每一个活动都必须有一个自觉的社会目标来证明它是正当的~~~为艺术而艺术?人类的行为都有其内在因果关系的,他总有一些原因,当然不应该一概上纲上线,但他有目的这个结论我是支持的
群体无意识(个人认知水平也有限):大多数人很少能够独立地思考;在大部分问题上,他们所接受的意见都是现成的意见;他们无论是与生俱来还是受人哄骗而接受这套或那套信仰,都同样感到满意。这些都可能是真实的。
人类的生活目标将由我们的思想来确定。世界历史现在正经历一个巨大的奇观,即在我们德国,一个新颖而又伟大的生活理想已深入到最后的胜利,而同时在英国,一个具有世界历史性的原则却终于垮台了。
社会主义必须赢得权力:它决不可盲目地摧毁权力。在各民族战争时期,对社会主义最重要最紧迫的问题必然是:什么民族应得到权力?因为它是在各民族的组织中模范的领袖?
必须由德国来为全世界解决的不仅是对德国而且也是对全世界的决定性的问题,即将来是商业统治国家呢,还是国家统治商业呢?
经验主义者是根据个案自身的功效(merits)来对待个案的”。换句话说,就是权宜之计最重要,他甚至向我们断言:“有约必守(pacta sunt servanda)这个规则并不是一个道德的原则。”
由于黑格尔和马克思以来所有伪历史学家的一切宿命论的信仰的影响,这种发展被说成是不可避免的:“我们知道世界朝着什么方向运动,我们必须向它低头,否则就会灭亡。”
迷信科学,认为科学可以适用于包括道德领域在内的一切领域——我重申,这是19世纪的一种认识。至于那些鼓吹这个学说的人是否真的信仰它,或他们是否只是想为他们内心的情感披上一件科学威望的外衣,而完全知道它只是一种热情而已,这还有待于通过考察去发现。应当注意的是,历史服从于科学的规律这一教条特别被主张专制权力的人所宣传。这是很自然的,因为这个教条可以消除他们最憎恨的两种现实,即人类自由和个人的历史活动。
走向极权主义的推动力主要是来自两大既得利益集团,即有组织的资本和有组织的劳工。其中最大的威胁可能是这一事实,即这两个最强大的集团的政策都指向同一个方向。
只要大部分私人工业和国家工业能够并存,出色的工业人才甚至是会在相当安稳的位置上得到高额薪水的。但虽然在过渡阶段企业家们都会如愿以偿,然而他们不久就会像他们的德国同事一样发现,他们不再是主人,而在各方面都得满足于政府所容忍其拥有的任何权力和报酬。
一个暂时性的垄断被授予一种总是保障其地位的权力,也就是一种差不多一定要被利用的权力。如果理应用来抑制和管制垄断的权力现在热衷于庇护它所委派的人员,如果本来要由政府消除的一种弊端现在却要政府负责管理它,如果批评垄断的行为就等于批评政府,那么,要想使垄断替公众服务的希望是很小的。
我们这个时代最让人痛心的一幕是,看到一个伟大的民主运动在支持一种一定会导致民主毁灭的政策,同时它仅仅对拥护它的少数人有利。
但在有些领域中,人们的求知欲是无法充分满足的,同时,拒绝服从任何我们所不能了解的事物必定会导致我们的文明的毁灭。
在过去,使文明能够成长壮大的正是人们对市场的非人为力量的服从,没有这种服从,文明就不可能得到发展;正是通过这种服从,我们才能够每天协力筑造某种比我们当中的任何人所能充分了解的还要伟大的东西。
或许同样重要的是,我们不应当由于眼光短浅而不通过增加收入的途径,而是用收入再分配的办法去消除贫困,这会使得众多阶层的人们感到沮丧,以致使他们变成现行政治制度的死敌。
现代民主不能默默容忍的一件事,就是在和平时期必须大大降低生活水准甚或经济状况裹足不前,迁延日久。
在个人负责的范围以外,既没有善,也没有恶;既没有机会获得道德评价,也没有机会通过为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事物牺牲个人欲望来表明个人的道德信念。只有当我们对我们自己的利害关系负责并且有牺牲它们的自由时,我们的决定才有道德价值。我们没有权利以他人的利益为代价来博取自己无私的美名,而我们要是在没有选择自由的情况之下做到了无私,在道德上也不足以称道。如果社会成员每做一件好事都是别人使他去做的话,他们是没有权利受到赞赏的
英国人所持有的、在很大程度上比其他大多数民族——除了诸如瑞士和荷兰等少数几个较小的国家以外——守持得更好的这些美德,就是独立和自力更生,个人的首创性和地方的自我负责,成功地依靠自愿的活动,不干涉邻人事务和宽容异端,尊重风俗习惯和传统,以及对权力和权威的适度怀疑。不列颠的强大,不列颠的民族性,还有不列颠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自发努力的结果。英
我们之所以能够指望从敌国的某些国民当中得到支持,不是因为他们认为听从英国人的指挥比听从普鲁士人要好些,而是因为他们认为在一个英国理想已经获得胜利的世界里,他们将会少受指挥,将会有时间来安心地从事他们自己的事业。
在国际范围内实行计划只能更是一种赤裸裸的强力的统治,是由一个小集团把计划者认为适合于其余人的那样一种标准和目标强加在这些人的身上。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只有由一个主人—种族(master-race)即“Herrenvolk”,无情地把自己的目的和观念强加于其他种族,德国人所一直欲求的那种大区经济 才能得以成功实现。
如果开始把实现各民族间的公平分配视为国际性计划当局的责任的话,那么社会主义理论稳步和不可避免的发展无非就是阶级冲突将变成各国工人阶级之间的斗争。
如果由中央配给原料和配置市场,如果每一个自发行动都得由中央当局“同意”,如果没有中央当局的批准就什么事也不能做的话,中央当局就不可能保持公正,就不可能让人民按自己的意愿安居乐业
我们所需要的是这样一个国际政治主管机构:它无权指挥各个民族必须如何行动,但必须能够制止他们做损害其他民族的行动。必须委托给国际主管机构的权力,不是近年来各个国家所僭取的新权力,而是一种没有它就不能维持和平关系的最低限度的权力,也就是说,基本上是那种极度自由主义的“自由放任 ”国家所拥有的权力。
联邦制的主要优点之一,便是它能够这样来设计:使得大多数有害的计划难以实现,而同时却给值得期望的计划大开方便之门。
如果都由一个大得远非一般人所能测度或理解的组织独揽一切权力和作出大多数重要决定,我们将丝毫不能维护和培育民主。
一个有效地限制国家对个人的权力的国际机构,将是对和平的一个最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