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
国防部
职责:负责协调推荐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研究拟定数字中国建设方案,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国家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等(原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原办公室)
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等(原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增职责:部分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原属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
将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划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新增职责: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原属科学技术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新增职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原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民政部(原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中国老龄协会改由民政部代管(原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
司法部
财政部
新增职责: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原属科学技术部)
加挂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自然资源部
新增职责:部分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原属科学技术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加挂牌子:国家乡村振兴局(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
新增职责: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原属科学技术部),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研究提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等(原属国家乡村振兴局)
将科学技术部所属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划入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新增职责:部分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原属科学技术部)
将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属科学技术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撤销或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
设立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分行,在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设立计划单列市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合署办公
编制:使用行政编制
人员:工作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
编制:使用行政编制
人员:工作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
新增职责:不再保留的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对边境或外贸结售汇业务量大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派出机构方式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职能
审计署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
职责: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原属中国人民银行)、投资者保护职责(原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编制:使用行政编制
人员:工作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
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职责: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编制:使用行政编制
人员:工作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
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中国气象局
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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