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5年,7岁,农民父亲带他去澳门教会读书
在自传中,他分析道:他们应该是预料到中外交往的巨大浪潮,送儿子去学习英文,说不定能让他成为一名高级翻译,进而获得一个跻身商界和外交界的机会。
1847年,容闳在西洋的教育氛围中已经浸润了12年。然而,这12年间却充满了坎坷与波折。
1839年,郭实腊夫人的学校解散,容闳父亲去世,孩子们必须承担起养家的重任
清晨3点起床,晚上6点回家,一天赚2角5分。
给农民们背诵了两遍26个英文字母,换取了一大捆他和姐姐都拖不动的稻谷
一名英国医生受郭实腊夫人临行前委托带容闳见马礼逊学堂教师缪尔·罗宾·布朗,容闳在这里继续学业
布朗先生宣布要召集学生赴美深造时,容闳第一个站了出来——梦想的机会就在眼前,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在自传中,他说自己在那一刻就意识到:“吾人之意想,固亦有时成为事实,初不必尽属虚幻。”即有时候,我们的幻想有成为现实的可能。
进入当时新英格兰著名的预备学校——蒙森学校(Monson) 接触西方文豪作品以及当时流行于英国中产阶级的《爱丁堡评论》
他的目标实在是太清晰了,一切与其方向不一致的选择都是没有意义的。
他清楚地意识到“独立”的重要性,他需要一个自由开放的身份去和更多人接触,换取他们的帮助,共同完成“教育救国”的梦想。
身段可以柔软,身份可以多变,使命却始终如一。
理想太宏大,使命感太强,这就注定了他走的路会非常坎坷。 有惊无险的故事往往既包含着偶然也包含着必然。容闳最终获得了慈善机构的资助是偶然,但是容闳内心对目标的执着笃定,似乎又必然使他成为那个值得被关注、值得被扶持的人。
为了保证学业不落后,他一度天天学习到夜里12点。大学二年级时,他开始担任一个食品俱乐部的管理员,负责采购,也做食堂服务员的工作。同时,他担任了两年“兄弟联合会”(Brothers in Unity)的图书管理员,专管“兄弟联合会”的书。他还是两个俱乐部——一个辩论俱乐部和一个划船俱乐部的成员。
扔掉长袍长辫,很快融入学校,成为耶鲁大学的风云人物,多次荣登全校光荣榜。
放弃留美,回国。在大学的最后一年,他“教育救国”的使命,已经在心中落定了。
1854年,容闳回到祖国。按常规推论,他应该会很快飞黄腾达,但迎接他的却是近十年的“流浪”。
他认为,翻译这样的自由职业虽然不赚钱,但能开辟一条可拓展的与中国知识分子和商业阶层结识的通道。这时候,他最关注的正是扩大交际圈。
翻译工作让他认识了很多当时的名流,其中就有李善兰。
中国老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圈子其实是一种共同使命、共同理想、共同价值观的外在表现。
我们不必刻意去混圈子,但圈子的认可是对你这个人的使命、愿景、价值观的认同,它能够帮你更好地对接人脉,找到挥洒才华的平台,使你能够完成自己的终极使命。圈内人的背书本身就是入场券。 正是凭着李善兰给的这张“入场券”,容闳见到了自己敬仰的大人物曾国藩。
个人和圈子的关系其实是一种双向选择。
一个人不在某一个圈子里,硬要挤进一个圈子,叫作攀附;
一个圈子非要兜住一个人,叫拉拢。
只有个人和圈子匹配,浪花站在潮头上,潮头捧起浪花,才能相互成就。
圈子的重要性再一次凸显。凭自己的洞察力,加上朋友们的帮助,容闳迅速明白了曾国藩找他的用意——在中国建立西式机械厂。
从1854年回国到1863年遇到曾国藩,容闳已经在国内摔打了近十年。一个人青春年少时满怀理想,一往无前,自然令人赞赏,但是只有经历了社会的无情毒打,依然可以做到既不忘使命,又学会妥协,才是真正的成熟。
这时候的容闳已经褪去了当年的青涩与年少轻狂,开始认真思考“个人理想”和“整体理想”的关系。
容闳的“个人理想”是教育救国。
但在时代的需求面前,这只是容闳的个人理想,而不是以曾国藩为首的洋务派的“整体理想”,后者也没有义务放弃整体理想去迎合容闳的个人理想。唯一的办法就是先努力成全整体理想,再将个人理想植入,成为整体理想的一部分。
中国古人形容一个人不仅仅是聪明,还很有智慧时,提出了一条最重要的标准,叫作“知其先后”。
一个人如果什么都知道,那叫作聪明。
可是世间万事万物,只有在对的时间、对的地方以对的方式出现,我们才能说它是对的。
比如在该鼓励别人的时候大加批评,就算道理上是对的,在做事方面也是错的;在该急流勇退的时候,非要逆流而上,虽然精神可嘉,却也可谓愚蠢至极。
曾国藩打造的这个圈子、平台和容闳的使命并不完全一致。可是,这却是一个跟他的心愿足够接近的平台。
“知其先后”说的就是对时机拿捏的分寸感:
既然不能一蹴而就,他愿意“委屈”一下自己的心愿,愿意先去帮助他人实现心愿,而后实现自己的心愿。
他上书的条陈没有只写留学计划一条,
而是一次性提出了四条建议。
他还聪明地将“幼童海外留学计划”放到了第二条——
一个似乎重要又似乎不那么重要的微妙位置。
这是中国古代谋士们惯用的一招。
面对上级提出的问题,他们不会只提出一套方案,
而是提出一个明显激进的方案,一个明显保守的方案,最后提出中庸的方案。
因此,中庸的方案就显得特别合理,容易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