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眼識
2.耳識
3.鼻識
4.舌識
5.身識
五俱意識:与前五识同时生起,帮助前五识发生作用
獨頭意識:离开前五识,自己单独生起作用。包括①夢中意識 ②定中意識 ③散位意識 ④狂亂意識
译为染污意。意:恒审思量的作用。指第七识无始以来恒审思量第八识见分为我。恒常与我见、我爱、我慢、我痴、四根本烦恼相应。
有能藏、所藏、我爱执藏三义
有三义:异时而熟(因果同時,因果異時)、异类而熟、变异而熟
注意,留意義。作,兴起义;意,即念头
即接触。是根、境、识三者的接触,故又称三和。
领纳、感受义。与“触”心所有次第生起的关系,由心、心所触境,而引生“受”。
当根与境相对,对外境产生触和受以后,我们会在心里取这些境相,然后给它安立种种名称和言说,以方便去认识它,这是想的作用。
思,造作义,促使心去造作,或有行为的意向,或发出种种的行为,它是支配各种心理与行为的原动力,思有三种:(1)审虑思(2)决定思(3)动发思
希望义,即对自己喜欢的境界或事物兴起一种希求的心理
所樂境——希望為性
殊胜的见解。谓对外境起决定性的理解(作出明确的判断)
决定境———印持为性
曾习境———明记不忘
梵语三摩地,又名三昧。这里所说的定心所,是指精神集中,专注一境而不动。不同禅定的。(也不是戒定慧的定。 )
所观境———令心不散
慧,智慧,指断疑作用的殊胜慧。 由定心所引起的一种出世间慧。即依定境,对于所观的境界作出拣择分别,有决断疑念之作用。
所观境———简择为性
·实:包含一切事理。事指现象界,理指本体界。
·德:即功德与效用。指佛法僧三宝的清净功德。
·能:即能力,对三宝所具有的功德生起希求之心,对世出世间一切有漏善及无漏善,相信自己都能通达、成就。
精进之相有三种:披甲精进、摄善法精进和饶益有情精进。
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为性——惭自
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为性——愧他
三善根之首,“善根”的根是能生义,根本义。以无贪等三善根能出生无量善法,无量善法皆以此为根本而得增长,故名“善根”。
6.無嗔
于一切事理之真假是非,都能明了透澈,即叫无痴
【轻安】与善心相应而起,使心堪于其事,使身轻乐安稳之心作用也。
勤智守心,不犯尘境,名不放逸。
指遠離惛沈、掉舉之躁動,住於寂靜,而不浮不沈,保持平等正直之精神作用或狀態。
於诸有情,不为侵损逼恼,即以无瞋而为体性,能对治害,悲伤怜愍以为业用。
耽染爱着於我及我所
瞋恚忿怒,對治法有三1.修慈悲觀 2.修忍辱行 3.持名念佛
恃已所长,於他有情心生高举
无明亦名痴,即所明了。一切煩惱總稱
於诸谛理犹豫犹豫不决,莫知所从
五利使
五鈍使
瞋恚一分为体
瞋恚一分为体
忿恨为先,追念往恶,触现逆境,暴热狠戾,多发凶鄙粗言蜇螫於他
瞋恚一分为体
贪痴一分为体
贪痴一分为体
贪痴一分为体
贪一分为体
瞋一分为体
瞋一分为体
贪之一分为体
不顾自法,轻拒贤善
不顾世间,崇重暴恶
於实德能不忍乐欲
於断恶修善事中,懒惰懈怠
於染不防,於净不修,耽着欲境
令心於境无堪任为性,能障轻安
令心於境不寂静
於诸所缘不能明记
於所观境谬解
於诸所缘,令心流荡,躁擾不休
中隨煩惱:自类俱起,但遍不善性,不通有覆无记
大隨煩惱:自类俱起,遍于不善及有覆无记二种染心,范围最大
小隨煩惱:行相粗猛,各自为主,互不兼容。
令身不自在,心极暗昧,
追悔为性。悔為恶作之果,恶作是悔之因
心于所缘境作粗浅的分别
於所緣境仔細伺察分別
思正慧助,不深推度,名之为寻。慧正思助,能深推度,名之为伺。
1>胜义根:也叫净色根,以清净四大为性,其体净妙,非现量所得。
2>浮尘根:也叫根依处,由粗浅的四大所成,是五官的外形。
五塵:色、聲、香、味、觸
把青黄等分析到不能再分的最小单位,即是极迥色
把沙土等物质分析到不能再分的最小单位为极略色。
3. 受所引色
4. 定所引色
5. 遍计所执色
依一切法造作成就假立
依于色心连持不断假立
如人与人同,天与天同,依于彼此相似假立
妄计我法,不与圣人二空智性相同,依于圣凡相对假立
外道厌恶想心,作意求灭,功用淳熟,令前六识心及心所一切不行,惟第七识俱生我执,与第八识仍在,不离根身,依此身心分位假立。
三果以上圣人,欲暂止息受想劳虑,依於非想非非想定,游观无漏以为加行,乃得趣入
外道修无想定既得成就,舍此身後,生在第四禅天
“名”是名词或名称之意,是解释诸法自性的语言。“身”是聚集之意,二个以上聚集一起,叫身。
句诠诸法差别,包括主词和述语的简单句,意思完整。
文即是文字,为名、句之所依。“名”、“句”都是依“文”字建立起来的
依于色心仗缘显现假立。
老也叫做“异”,“异”就是变化,色心前后起了变化,称之为“异”。
依于色心暂时相似相续假立
有为法消灭散坏,不再发生活动作用了,谓之“无常”。
流:相续义,转:生起义。指一切有为法皆生灭无常,因果循环,前后相续,称为流转。
定是决定,异是不同,指善恶因果互相区别,绝对不同,譬如种瓜得瓜,种豆必得豆
因与果契合相顺,相待而立。吾人有任何思想行为,必然导致相对应之结果,谓之“相应”。
即变化或动作迅速。谓不论色法、心法,都是像江河中的流水一般,迅速的向前奔流,世间一切有为法,都是念念迁流,新新不住。
即顺序,一切有为法,无不剎那生灭,前一法开导后一法生起,各各按部就班,循序渐进,谓之“次第”
时间概念。时间是爲了方便表示诸法的因果相续而假立的名相,也是个假法,没有自性。
方位,即指色法存在于空间之方向与位置。方位有四方位、八方位、十六方位。
数字,一种度量诸法大小多寡的名称。数字的建立,是依着有为诸法彼此之间的“相仍”与“相待”,于是才有一十百千乃至阿僧祇等数字的差别生起。
诸法很和谐地聚会融合为一,叫“和合”,俗谓“水乳交融”
即与“和合”相违,诸法之间,彼此互相妨碍、对立,称为“不和合”,如水与火, 水与油,皆是不和合。
无为法是离烦恼所知二障所显的真如,此真如无相,周遍无有障碍,犹如虚空,故称虚空无为。
依正确简别决择之能力为因,而得永断烦恼系缚之果,此果乃由断烦恼所显,本不生灭之涅槃真理,故名“无为”。
谓此种无为;不必依正慧简择,而后永断烦恼方显,有二种:理性自显和缘阙所显。
即“不动无为”,是第四静虑所显的无为,因为第四禅只有舍受,没有苦乐二受,故名不动。而于苦乐之灭处所显之真理,名不动无为。
行者入“灭尽定”,所显示之无为法也。百法直解云:“想受灭无为者,入灭尽定,想受不行,似涅槃故,亦名无为。”
是观“人、法”二空所显的真如之理。真如无为,即诸法的实性,是前五种无为的所依,是真实如常的理体。真简别于妄,如简别于倒,理非妄倒,所以名真如无为。
禪宗
律宗
賢首(華嚴)宗
天台宗
三論宗
淨土宗
密宗
唯:梵语“摩咀剌多”。
有三义:1.简别义 2.决定义 3.显胜义
识:梵语“毗若底”,了知,辨别义。
何义为识?识谓了别,能于境觉了分别
說明不要去改變外境,而要改變內心
初祖彌勒:《瑜伽师地论》、《大乘庄严论》、《辩中边论》、《金刚般若论》、《分别瑜伽论》
二祖無著:《显扬圣教论》、《摄大乘论》、《阿毗达摩杂集论》
三祖世親:《摄大乘论释》、《唯识三十颂》
十大論師(護法為首)
四祖戒賢
西行求法,師從戒賢論師,為大小兩乘共崇(大乘天,解脫天)所译经典共75部、1335卷 / 追谥“大遍觉”之号
四哲:神昉、嘉尚、普光、窥基
《成唯识论述记》
《成唯识论了义灯》
《成唯识论演秘》
武宗滅佛後,諸教宗無法繼續弘揚,出家眾歸於山林,教化之眾轉為平民百姓,故晚期禪宗和淨土盛行,而唯識等逐漸沒落。
印度
東土
阿含經等
般若經等
解深密經
宗旨: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三法印:诸行无常 、诸法无我 、涅槃寂静
大:拣别义,谓拣小为义,拣别小乘《俱捨論》的五位七十五法,大乘则有百法,故名“大”。
乘:运载义,比喻佛陀的一代言教能运载众生从生死的此岸到达涅槃彼岸。
百:是数目字,94种有为+6种无为。
法:梵语达磨,轨持义。轨是轨范,持是任持。定义为轨生物解(他解)、任持自性。
明:智慧光明。智慧能见因果,明真理,除无明黑暗,得自在解脱,故称为“明”。此指菩萨的无漏智慧,简别凡夫的有漏智慧。
门:门户,开通无壅滞、畅通无阻义。意指百法的智慧能让我们在修行成佛的道路上畅通无阻。
“明门”就是知道了觉悟真理的门路
论:三藏之一,梵语阿毗达磨,又作阿毗昙,译为法。
对一切法的解释,为拣择性相教诫后学,决断疑惑,故称为“论”。
“千部論主”,大弘唯識
建立了唯识学的核心与法相的根本。
原文出《瑜伽師地論》
心法在一切有为法中功能作用最为殊胜,五趣轮回乃至成佛皆此心也,故排第一。
色法是心王心所所变现的影子,不能单独生起,必须要依前二位心及心所才能生起,心王心所是能变,色法是所变,先能后所,故色法排第三。二指 心王、心所,影指的是色法。
得等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是前三位和合所现的分位假相,不离前三而有。故,前三是实(皆从种生,故言实),此类是假。先实后假,故居第四。 相应是和谐顺从,互相呼应,不相违背之义。今此二十四种法,何以叫不相应?具三义故。
(1)非能缘故,不与心、心所相应
(2)非质碍故,不与色法相应。
(3)有生灭故,不与无为法相应。
前四是缘生法,有生灭故是有为,而无为法一定由有为法所显,是有为法的真实相。因为无为法是由前四有为法的不真实所显,所谓理由事显,先事后理,故居第五。
五种邪命:
1.诈现异相 2.自说功德
3.占相吉凶 4.高声现威
5.说所得利,以动人心
心所法就是协助心法造业最主要的力量,它是紧随心法而起,永远系属于心,与心相应,如臣子永远追随君主身边一样,所以排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