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基准年公告/质量报告数据
监测网中评价基准年连续1年监测数据/环保部门公开发布
符合规定、位置近、地形气候相近的监测数据
监测网中评价基准年连续1年监测数据/环保部门公开发布
评价范围内近3年有关
补充监测
评价指标:SO2、NO2、PM10、PM2.5、CO和O3
评价标准: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评价范围涉及多个行政区,各行政区均要达标
数据来源: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HJ663中各评价项目的年评价指标(年均浓度和相应百分位数24h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
SO2年平均、24小时平均第98位百分数
NO2年平均、24小时平均第98位百分数
PM10年平均、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数
PM2.5年平均、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数
CO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数
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位百分数
1、将污染物浓度序列按数值从小到大排序,排序后浓度序列为{X(i),i=1,2,...n}
2、计算第p百分位数mp的序数k,序数k计算公式:k=1+(n-1)p%
k:p%位置对应的序数
n:污染物浓度序列中的浓度值数量
3、第p百分位数mp计算公式:mp=X(s)+(X(s+1)-X(s))×(k-s)
s——k的整数部分,当k为整数时s=k
4、达标判断:计算k值,计算对应mp;对标
二氧化硫年241:60 150 500
二氧化氮年241:40 80 200
一氧化碳241:4 10 mg/m³
臭氧81:160 200
PM10年24:70 150
PM2.5年24:35 75
长期监测数据的现状评价:按HJ663中各污染物的年评价指标评价;超标的计算超标倍数和超标率
补充监测数据的现状评价:各监测点位不同污染物用短期浓度进行评价;超标的计算其超标倍数和超标率
超标率=超标数据个数÷总监测数据个数
超标倍数=(超标浓度-标准)÷标准=占标率-1
未检出的点位数计入总监测数据个数;需对数据进行修约(保留小数位数)
多个长期监测点位数据进行现状评价的,取各污染物同时间,不同点位平均值
采用补充监测数据进行现状评价的,取各污染物不同评价时段监测浓度的最大值,作为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对于有多个监测点位数据的,先计算相同时刻各监测点位平均值,再取各监测时段平均值中的最大值。
一级:现有、新增,拟被替代,有关的其他在建、已批复拟建(所有)
二级:现有、新增,拟被替代(直接相关)
三级:新增,拟被替代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以及排气筒底部的海拔高度
排气筒几何高度及排气筒出口内径
烟气流速
排气筒出口处烟气温度
各主要污染物排放速率,排放工况,年排放小时数
矩形面源:初始点坐标,面源长度,宽度,与正北方向逆时针的夹角
多边形面源:面源顶点数或边数以及各顶点坐标
近圆形面源:中心点坐标,近圆形半径,近圆形顶点数或边数
面源的海拔高度和有效排放高度
各主要污染物排放速率、排放工况,年排放小时数
体源调查内容
【心海高又高,速工时,边长初始横直扩】
体源中心点坐标,以及体源所在位置的海拔高度
体源有效高度
体源排放速率,排放工况,年排放小时数
体源边长,初始横向扩散参数,初始垂直扩散参数,体源初始扩散参数的估算
线源几何尺寸,线源宽度,距地面高度,有效排放高度,街道街谷高度
各种车型的污染物排放速率
平均车速,各时段车流量,车型比例
火炬底部中心坐标,火炬底部海拔高度
火炬等效内径D
冷却塔底部中心坐标,及排气筒底部的海拔高度
冷却塔高度及冷却塔出口内径
冷却塔出口烟气流速
冷却塔出口烟气温度
烟气中液态水含量
烟气相对湿度
各主要污染物排放速率,排放工况,年排放小时数
城市道路源:不同路段交通流量,污染物排放量
机场源:不同飞行阶段的跑道面源排放参数,包括:飞行阶段,面源起点坐标,有效排放高度,面源宽度,面源长度,与正北向夹角,污染物排放速率
新建项目:依据HJ2.1,HJ130、HJ942、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及各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并结合工程分析从严确定污染物排放量
在建、拟建项目:已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资料;改扩建项目现状工程的污染源和评价范围内拟被替代的污染源调查,可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依次优先使用项目监督性监测数据、在线监测数据、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自主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数据、环评数据或补充污染源监测数据等。污染源监测数据应采用满负荷工况下的监测数据或者换算至满负荷工况下的数据
区域现状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应采用近3年内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包含人为源和天然源在内所有区域污染源清单数据。
大气边界层生消演变依赖于地表的热量和动量通量等因素,污染物的传输扩散取决于边界层的特征参数
混合层高度:指对流边界层的高度,大气边界层处于不稳定层结时的厚度(决定了垂直方向污染物扩散能力)
莫奥长度:对于定常、水平均匀、无辐射和无相变的近地面层,其运动学和热力学结构仅决定于湍流状况。莫奥长度反映了近地面大气边界层的稳定层结的状况
夜间有连续低矮污染源排放,则污染物浓度会持续增高;日出后,夜间聚集在残留层内的中高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会向地面扩散,出现熏烟型污染
当逆温层破坏到高架源的烟流下边界时,开始发生熏烟型扩散,这时的烟流向下是不稳定扩散(只能向下,上边是稳定层),到逆温破坏到烟流的上边界时,这时的熏烟扩散的落地浓度达到最大值(全部的烟流向下不稳定扩散,上边是稳定层),逆温逐渐向上破坏,这时的烟气扩散逐渐接近正常的并稳定扩散了,熏烟扩期也就结束了
白天陆地升温快,气温高,形成低压;海洋升温慢,气温低,形成高压,故风从海洋吹响陆地,形成海风
夜晚陆地降温快,气温低,形成高压;海洋降温慢,气温高,形成低压,故风从陆地吹向海洋,形成陆风
白天山坡比同高度的山谷升温快,气流上升,气压低,暖空气沿坡上升,形成谷风
夜晚山坡比同高度的山谷降温快,气流下沉,气压高,冷空气沿山坡下滑,形成山风
补充监测期间气象条件对污染物
现状监测结果影响的分析
根据监测因子的污染特征,选择污染较重的季节进行现状监测,补充监测应取得7d有效数据
部分无法进行连续监测的其他污染物,可监测其一次空气质量浓度,监测时次应满足所用评价标准的取值时间要求
近20年统计的当地主导风向为轴向,在厂址及主导风向下风向5km范围内设置1-2个监测点
应选择符合监测因子对应环境质量标准或参考标准所推荐的监测方法
采样点、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按HJ664及相关凭据标准规定执行
污染较重时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的温廓线(温度随高度
分析逆温层出现的频率,平均高度范围和强度
风速已小于测风仪的最低阈值,称为静风<0.2m/s
风廓线(风速随高度变化):边界层内风速规律
风向:风的来向(16个)
风频:某风向占总观测统计次数的百分比
风向玫瑰图:收集的多年气象资料中16个风向出现的频率
主导风向:风频最大的风向角的范围
连续45°左右,2-3个风向角的范围
风频之和应≥30%
风频之和应<30%,无主导风向,考虑全方位影响
用于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判定,适合点源、面源、体源、连续源。局地尺度≤50km
数据:最高、最低环境温度,评价区域近20年以上资料统计。最小风速取0.5m/s,风速计高度取10m。
可以模拟熏烟和建筑物下洗
适用污染物:一次污染物、二次PM2.5(系数法)
计算点或网格点:污染源10-25km处,最远不超下风向50km
适用于点源、面源、线源、体源,连续源,间断源。局地尺度≤50km
必要参数:地面气象资料至少包括风速、风向、总云量和干球温度。高空气象资料至少包括一天早晚两次不同等压面上的气压、离地高度和干球温度,其中离地高度3km以内的有效数据层数应不少于10层。
可选参数:湿球温度、露点温度、相对湿度、降水量、降水类型、海平面气压、地面气压、云底高度、水平能见度等
可以模拟建筑物下洗、干湿沉降,ADMS还包含街道窄谷模型
适用污染物:一次污染物、二次PM2.5(系数法)
等间距或近密远疏,距源<5km网格间距不超过100m,距源5-15km网格间距不超过250m,距源>15km网格间距不超过500m
适用于烟塔合一源,连续源,间断源。局地尺度≤50km
至少包括风向、风速、干球温度、相对湿度,采用测量或模拟气象资料计算得到的稳定度
适用污染物:一次污染物、二次PM2.5(系数法)
可以模拟建筑物下洗
适用于机场源,局地尺度≤50km
可以模拟建筑物下洗,干湿沉降
适用于点源、面源、线源、体源,连续源,间断源。局地尺度50km到几百千米
地面气象资料:尽量获取预测范围内所有地面气象站的逐时地面气象数据,要素至少包括风速、风向、干球温度、地面气压、相对湿度、云量、云底高度
高空气象资料:最少3个站点的测量或模拟气象数据,至少包括一天早晚两次不同等压面上的气压、离地高度、干球温度、风向及风速
适用污染物:一次污染物、二次PM2.5(模型模拟法)
可以用于特殊风场,包括长期静、小风和岸边熏烟
当项目评价基准年内存在风速≤0.5m/s的持续时间超过72h或近20年统计的全年静风(风速≤0.2m/s)频率超过35%时,应采用该模型进行进一步模拟
预测范围小于50km,间距不超过500m;
预测范围大于100km,间距不超过1000m
适用于网格源,可由WRF或其他区域尺度气象模型提供,气象场应至少涵盖评价基准年1月,4月,7月,10月
适用污染物:一次污染物、二次PM2.5,O3
可以模拟复杂化学反应及气象条件对污染浓度的影响
预测网格间距不超过5km
当项目周边3km半径范围内一半以上面积属于城市建成区或者规划区时,选择城市,否则选择农村。当选择城市时,城市人口按项目所属城市实际人口或者规划的人口数输入
对估算模型AERSCREEN,当污染源附近3km范围内有大型水体时,需选择岸边熏烟选项
下洗现象是一种空气动力学现象;是指过山气流在山的迎风面流线密集,过山后流线稀疏,产生流线下滑作用,这种现象就是下洗现象。而建筑物下洗现象是指由于周围建筑物引起的空气扰动,导致排气筒排出的污染物迅速扩散至地面,出现高浓度的情况。
如果烟囱实际高度小于根据周围建筑物高度计算的最佳工程方案GEP烟囱高度时,且位于GEP的5L影响区域内时,则要考虑建筑物下洗的情况。GEP烟囱高度计算公式:GEP烟囱高度=H+1.5L
H:从烟囱基座地面到建筑物顶部的垂直高度
L:建筑物高度或建筑物投影宽度的较小者
采用进一步预测模型模拟评价基准年内,本项目所有污染源对厂界外主要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分布。厂界外预测网格分辨率不应超过50m。
在底图上标注从厂界起所有超过环境质量短期浓度标准值的网格区域,以自厂界起至超标区域最远垂直距离作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最远达标距离)
一级评价:项目生产运行阶段的污染源监测计划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二级评价:项目在生产运行阶段的污染源监测计划
三级评价:适当简化监测计划
项目厂界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如有)外侧设置1-2个监测点
新建10km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项目,应在道路沿线设置至少1个路边交通自动连续监测点,监测项目包括道路交通源排放的基本污染物。
项目排放污染物Pi≥1%的其他污染物作为环境质量监测因子
各监测因子的环境质量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HJ819、HJ942及所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