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构职责:管收查,处代撤(管理、征收、检查、处理、代位和撤销)
2018年国地税合并:社保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责任划入税务系统
税制改革: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的,无须再次进行税务登记
其他机关(编办、民政、司法等)暂不纳入五证合一、一证一码办理范围,仍需办理税务登记
五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银税三方扣款协议(纳税人、税务机关、开户行):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开立或变更存款账户15日内,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先市场监管,后税务;30日内
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信息变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其他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向设立登记机关办理变更
注销适用范围:解散、破产、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他注销
一照一码户:清税,出具《清税证明》,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
个体工商户:先税务,后市场监管部门
非一照一码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定期定额个体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发生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
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
不需要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办理注销税务
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 15日内,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未办过涉税事宜,主动到税务办理清税
经裁定宣告破产的,管理人持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申请税务注销
办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主动到税务办理清税
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
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
已缴销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户
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未办过涉税事宜
办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
查询时己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
无欠缴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可免于办理《清水证明》
未办理信息报告,终止扣缴义务的
已办理信息报告,终止了扣缴义务,未终止纳税义务
跨省临时经营,向机构地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向经营地报验
省内跨地区是否报告,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合同延期的,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结清经营地税款及涉税事项,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经营地税务机关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
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或比照定期定额户进行管理的个独停业,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账
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
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账簿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自首次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15日内
凭证、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最低30年,其他辅助最低10年
会计档案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自行、邮寄(寄出的邮戳日期)、数据电文、代理申报
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除批准外,需申报(无收入零申报)
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简易申报、简并征期
减税、免税期间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延期申报≠延期纳税
应在纳税期内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重点: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及任务统筹、风险应对(核心)和风险监控
主要由基层税务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对象: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
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
重点税源户(每年至少重点评估分析一次)
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
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的企业
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户责任开展
已办理登记确认,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适用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除外)
增值税一般计税个体工商户和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申请参加纳税信用评价
扣缴义务人、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其他类型纳税人信用管理办法由省税务机关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省以下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和实施
评价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直接判级方式
纳税信用级别:A(90分以上)、B(70~90)、M、C(40~70)、D(40分以下)
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补评复评: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
自2021年起,按"首违不罚"的纳税人,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注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界定
查账、核定、查验、定期定额、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
核定应纳税额:无账可查、难以査账、计税依据不可信
关联企业纳税调整
对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措施:冻结存款、扣押查封
审批: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
金额(或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
税收保全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延长的,报国税总局批准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执行机关:出入境管理机关
措施:布控、撤控
对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
原则:告诫在先
措施: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变卖权
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1处以外的住房
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除另有规定外,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比如企业欠职工工资、补偿金、保险等)
与有担保债权的关系:平等的,只看先后顺序,欠税在前,税款优先
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欠税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税务机关扣押开收据,查封开清单
合并时未缴清税款: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
分立时未缴清税款:分立后的纳税人承担连带责任
欠税5万元以上,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前,应向税务机关报告
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行驶代位权、撤销权
以前年度账簿等:县以上,3个月完整退还
当年账簿等: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30日退还
场地检查权:可以到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不能到生活区
存款账户核查权:县局长批准
分清哪些是权利,哪些是义务
延期纳税,最长不超过3个月,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
税务机关责任:3年,无滞纳金
一般3年,滞纳金
特殊5年,滞纳金
偷税、抗税、骗税无限期,滞纳金、罚款
滞纳金计算:税款缴纳期届满次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万分之五/每日
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分清哪些权利,哪些义务
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
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截日期为实际申报日
不可抗力,导致较大损失,生产经营受较大影响
当期货币资金扣除职工工资、社保后,不足以缴纳税款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
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税务机关发现: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无利息
结算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税务机关接到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保管会计资料、制度/方法/软件备案、银行账号报告、税控装置、未按期申报
责令改正,可处20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2000以上 -1万以下罚款
扣缴义务人未按规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会计资料
责令改正,可处20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2000 以上5000 以下的罚款
未按规使用税务登记证,或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处2000 以上-1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1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人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
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账簿凭证不实、擅自销毁、拒不申报、虚假申报
结果: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
处罚相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追缴税款滞纳金,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责令改正,并处5万以下罚款
追缴税款滞纳金,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对扣缴义务人处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
较大+10%以上,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罚金,
巨大+30%以上,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
多次实施,未处理按累计数额计算
上述行为,补缴税款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5年内因逃税受刑事处罚或被税务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追缴骗税款,处骗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可在规定时间内停止出口退税
较大+犯罪,5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罚金
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
特大或其他严重情节,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轻微、未犯罪,追缴税款滞纳金,处税款1倍以上5 倍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并处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暴力抗税,致人重伤或死亡,按伤害罪、杀人罪从重处罚,并处罚金
责令改正,处2000以上1万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处1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令改正,处2000以上2万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处2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可处税款1倍以下罚款
应当报告,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滞纳金
纳税人拒不缴纳,采取强制执行追缴税款,可处税款 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可处1万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处1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
提供虚假资料或拒绝提供、阻碍检查、转移销毁资料等情形
责令改正,可处1万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处1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
依行贿罪追责,并处税款5倍以下罚金
犯行贿罪,5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罚金;
严重,或遭重大损失,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
特别严重,或遭受特别重大损失,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